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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寡养大七儿女老来赡养无一人

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1-12-18  

 12月8日,兴安盟突泉县的白桂花老人(化名)在他人的搀扶下,拄着拐杖,步履蹒跚地走进了法院。年岁已高的老人向庭长哭诉:7名子女不尽赡养义务,令自己老无所依。在居委会等部门多次调解未果的情形下,老人不得不求助法庭。

  多年前,一次意外夺走了白桂花丈夫的生命,只留下她和未成年的孩子们。白桂花含辛茹苦地把孩子们养大成人,到了子女们尽孝心的时候,他们却没有让母亲享受到一点天伦之乐。白桂花的大儿子是个残疾人,二儿子的生活也非常困难,其他子女虽然生活略好于他们,但对于赡养照顾老母亲,7个人却总是互相推脱。万般无奈之下,白桂花来到敬老院求助,工作人员了解到,老人有 7个子女,按规定,敬老院是无法接收白桂花的。岁数大了,连个去处都没有。最终,白桂花想到用法律来解决问题,于是便将 7名子女一并告上了法庭。

  听了老人的哭诉,法庭当即立案。随后,法官们驱车 200多公里,将白桂花老人的 7名子女全部传唤到开庭地点,进行调解,同时,邀请附近村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及群众代表参与旁听。

  开庭时,主审法官向白桂花的子女们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赡养人应当给予老年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最终,经过法官苦口婆心地法制道德教育,白桂花的子女们认识到,赡养老人是自己应尽的义务,每个人都心悦诚服地表示,给付母亲一定的生活费用,轮流照顾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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