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1-06-29
近日,包头市食药监局在执法检查时,发现“冠心宝软胶囊”等七种药品的广告严重违法,误导欺骗消费者,而对其实施了暂停销售。七种广告违法药品分别为:天年药业(哈尔滨)有限公司生产的“冠心宝软胶囊”、陕西华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青大将丸”、贵阳永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消痞和胃胶囊”、云南名扬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益阴消渴胶囊”、湖南乐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龟蛇酒”、开封大宋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肾宁散胶囊”、中国国际健康产业研究院技术支持的“国研前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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