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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全球英才!“智汇郑州”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启动,快来看看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5-26

原标题:郑州@全球英才!“智汇郑州”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启动,快来看看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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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报融媒·郑州晚报记者张玉东通讯员张育斌

5月25日上午,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行“智汇郑州”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启动媒体说明会,正式启动2018年首批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工作。本次申报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9:00到2018年6月22日18:00。第二批申报工作将于首批认定完成后适时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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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将享奖金、住房双福利

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是“智汇郑州”人才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打造内陆地区人才集聚高地的重要举措。

按照《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对经认定的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地方突出贡献人才等四类高层次人才,将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还将分别提供不超过300平方米和200平方米的免租住房,在郑工作满10年且贡献突出的,无偿获赠。

除奖励资助外,各有关部门还将开辟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指定服务专员,为人才在落户、居留签证、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方面提供便捷、高效、规范化服务。 

实行顶尖人才“一对一”服务,对于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由引进单位配备服务专员,主要负责为高层次人才在政策咨询、项目申报、融资对接、手续办理等方面提供全方位、保姆式服务。 

整个高层次人才认定政策体系,在奖励、扶持、平台、生活等方面,在全国都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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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范围:看看“四种”人才都需要哪些条件?

(一)我市用人单位全职引进或自主培养的各类高层次人才,满足《认定实施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符合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地方突出贡献人才等四个层次的认定标准。

(二)高层次人才认定的用人单位是指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我市纳税和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和事业单位。顶尖人才和国家级领军人才认定范围包含中央驻郑机构和省属在郑企事业单位;中央驻郑和省属在郑企事业单位登记住所须在郑州市域内。

顶尖人才:主要面向全球顶尖人才,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文学、经济学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3.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韩国、西班牙、印度、乌克兰、以色列等国家院士。

4.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

5.《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入选国内人才引进计划、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外国高端人才。

6.近5年担任世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首席技术官。

7.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国家级领军人才:主要面向国内顶尖人才,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国家“千人计划”(不含“千人计划”青年项目)人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茅盾文学奖获得者;鲁迅文学奖获得者;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中科院“百人计划”A类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完成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吴阶平医学奖获得者;树兰医学奖获得者;国家外国专家局“首席外国专家项目”人选;世界综合排名前100位大学(以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大学排名,及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 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名为准)中担任助理教授以上、40岁以下的优秀青年理工类人才。

2.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者: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3名;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名;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3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创意金奖人物奖;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3.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者: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主任;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863计划”领域主题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召集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且项目已完成;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含外籍)项目主持人,且项目已完成;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金”资助的项目主持人,且项目已完成。

4.近5年,在Nature(《自然》)或Science(《科学》)上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者。

5.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国家级领军人才。

地方级领军人才:主要面向国内杰出人才及地方顶尖人才,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人选;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地方级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外国专家局“高端外国专家项目”人选;中原学者;河南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中原百人计划”)人选。

2.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3名;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世界技能大赛银牌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中国专利金奖前2名;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前2名;河南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3名。

3.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者: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副主任;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成员;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助理、课题组第一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国家“863计划”主题项目或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国家“863计划”专题组组长、副组长,且专题通过验收。

4.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地方级领军人才。

地方突出贡献人才:主要面向地方业绩贡献突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或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省级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省级科技创新杰出青年;省级特聘教授;省级特聘研究员;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省级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省级“国际人才合作项目计划”外国专家主要人选。

2.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者或担任以下职务者:中原技能大奖获得者;世界技能大赛铜牌获得者;省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3名;省级专利奖特等奖;省级重点实验室主任、工程实验室主任、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3.入选“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紧缺人才。

4.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地方突出贡献人才。

申报方式:登录“智汇郑州”人才服务平台填报

认定工作采取网络申报方式,由人才所在用人单位登录“智汇郑州”人才服务平台填报,并在电子资料审核通过5个工作日内,分别通过以下途径提交纸质材料:

(一)中央驻郑和省属在郑企事业单位向登记住所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提交;

(二)非公经济组织向登记住所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提交;

(三)市属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按隶属关系向市直主管部门提交;

(四)各县(市、区)辖属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按隶属关系向其主管部门提交;没有主管部门的,向其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提交。

“智汇郑州”人才服务平台登录、操作方式请下载《“智汇郑州”人才服务平台用户指南》查询,下载地址:https://tyrz.hazz.hrss.gov.cn。

申请材料:相关材料需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并提供原件、复印件

(一)《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表》(由平台自动生成打印后人才本人签字)。

(二)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

(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四)最高学历证书、最高学位证书(取得国外院校和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学历、学位人员,须分别提供教育部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顶尖人才不须提供)。

(五)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股权证明材料(章程、章程修正案加盖工商部门档案查询章)。

(六)符合分类认定标准的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等;其中,外文材料需提供翻译件并经驻外使领馆或公证书认证;对能够通过政府官网、文件等查询审核的证明材料,可不提供。

(七)中央驻郑、省属在郑企事业单位须提供有效事业单位登记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

以上2-7项材料均需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并提供原件、复印件供初审单位核查备存。

填报要求:采用用人单位集中推荐、申报方式,个人不得直接报送

(一)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采用用人单位集中推荐、申报方式,个人不得直接报送。

(二)人才所在用人单位要确保填报内容属实无误,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了解政策详情请关注“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智汇郑州”人才网(http://1125.zhengzhou.gov.cn),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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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Q

记者:除您刚刚提到的资金奖励和免租住房外,认定人才在服务保障方面还可享受什么政策?

A

人社局:除奖励资助外,各有关部门还将开辟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指定服务专员,为人才在落户、居留签证、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方面提供便捷、高效、规范化服务。 实行顶尖人才“一对一”服务,对于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由引进单位配备服务专员,主要负责为高层次人才在政策咨询、项目申报、融资对接、手续办理等方面提供全方位、保姆式服务。详情可查看《郑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暂行)》等有关配套文件。可以说,整个高层次人才认定政策体系,在奖励、扶持、平台、生活等方面,在全国都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Q

记者:您刚刚提到,《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暂行)》第五条中“优秀青年理工类人才”的年龄限制放宽到40岁,这是出于什么考虑?

A

人社局:根据《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暂行)》规定,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将世界综合排名前100位大学中担任助理教授以上、3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理工类人才纳入国家级领军人才范围。政策发布后,该项政策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郑州人才特使”施一公先生根据其对优秀理工类人才发展现状的深厚了解,提出了适当放宽优秀青年理工类人才年龄限制的建议。市人社局对此高度重视,经广泛调研、慎重研究,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将优秀青年理工类人才认定标准中的年龄限制放宽到40岁,力求吸引更多优秀青年理工类人才来郑发展。

Q

记者:个人能否不经过单位直接申请? 

A

人社局:不能。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采用用人单位集中推荐、申报方式,个人必须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通过“智汇郑州”人才服务平台申报。

Q

记者:纸质材料由哪些部门受理?

A

人社局:为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避免申报材料重复提交,在电子资料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只需向其对应主管部门提交一次纸质材料。真正实现了申报人才不跑路,申报单位“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其中,中央驻郑和省属在郑企事业单位向登记住所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提交;非公经济组织向登记住所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提交;市属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按隶属关系向市直主管部门提交;各县(市、区)辖属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按隶属关系向其主管部门提交;没有主管部门的,向其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提交。对于顶尖人才,受理部门还将提供预约上门、一对一专人负责、专门窗口等个性化服务方式。

Q

记者:高层次人才认定有没有有效期?

A

人社局: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行任期制,任期为5年。任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对于认定人才离开郑州或不再与引进单位履行工作协议的,以及期中、期末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取消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资格,不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Q

记者:奖励资金是一次性发放吗?

A

人社局:奖励资金自高层次人才认定年度起,按3∶3∶4比例于任期第一年、第三年、第五年分三次拨付。第一年奖励资金于认定后即行拨付,第三年奖励资金于期中考核合格后拨付、第五年奖励资金于期末考核合格后拨付。

Q

记者:高层次人才奖励资金如何领取?

A

人社局:奖励资金发放方式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认定、申请和考核情况,将奖励资金发放名单报送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拨付到人才个人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