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1-08-16
什么样的城市需要限购已有明确标准,地方政府需要各自酌量。
按照住建部此前文件的要求,8月20日之前,各省住建厅需要将所辖内各城市的上半年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情况报告上交住建部,而是否采取必要措施限购,也将包含在这份报告内。
什么样的城市需要限购?住建部在文件附件中也给出了五大标准,其中包括“已限购区域中心城市周边,外地购房比例比较高的”;“6月份新建商品住房均价比去年年底涨幅超过或接近全年房价控制目标的”等等内容。
住建部在文件中表示,凡符合五大条件中2条以上的城市,建议列入新增限购城市名单。
据记者了解,目前不少省级住建厅已经完成了辖区内各城市报告的归集,而合肥等城市也传来限购区域调整的传闻。
注:楼市限购“5条标准”
标准1: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房价指数,处于房价涨幅前列的城市。
标准2:将省内所有城市今年6月份的住宅价格与去年底的住宅价格做一个比较,涨幅较高的二三线城市。
标准3:今年上半年成交量同比增幅较高的城市。
标准4:外地人购房比例较高的城市。
标准5:群众对当地房价反应强烈、认为调控政策执行不力或不到位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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