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1-07-28
为保护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用户的权益,昨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宣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正式对外征求意见。据悉,去年11月爆发的互联网行业最惨烈的“战争”——3Q大战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记者从该征求意见稿看到,该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有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合法权益,或者诋毁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或者相关产品;恶意对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或者相关产品实施不兼容等侵犯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同时,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有无正当理由,单方面拒绝、拖延或者中止向用户提供服务;限定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以欺骗、误导、强迫等方式向用户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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