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1-07-24
“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是国家质检总局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一项试点工作。按照相关要求,自治区质监局即时安排申报有关事宜。
据介绍,建设“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试点就是要树立标杆,典型引路,落实“十二五”规划中“推动自主品牌建设,提升品牌价值和效应,加快发展拥有国际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大型企业”的要求,推动地方政府深入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形成有利于品牌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和良好环境,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本次申报可自愿进行,但必须符合条件,申报材料必须经过市、自治区两级质监部门严格审查,达到评分标准要求,方可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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