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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开发商交房需提供建筑使用说明书

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1-07-21  

  作为普通居民家庭最大的资产房屋,也有了使用说明书。从本月1日起竣工的楼盘,开发商要将一份按照示范文本编制的《房屋建筑使用说明书》提供给买房人。昨日,市住建委公布了《房屋建筑使用说明书》的示范文本。

  在这份说明书里,开发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前期物业企业的名称、资质、地址和电话等都要明确列出。开发商还要明确列出房屋建筑的基本情况,如结构体系、抗震设防、小区内道路情况等。

  说明书还要列出房屋建筑各个项目及部位的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结构、防水等各个方面,都提示了房主将来在装修和使用中的注意事项。此外,说明书还要求开发商提供室内环境检测报告、本套房屋上下水布置示意图、电气线路布置示意图等附件。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本月1日以后竣工交付使用的公共建筑、住宅等房屋建筑,开发商应当参照该示范文本编制《房屋建筑使用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房屋购房合同的补充附件提供给买受人。

  在预售房屋竣工交房时,开发商要向买房人提供《房屋建筑使用说明书》的单行本。业主要出售该房产,也要将说明书一并移交给买房人。出租房屋的,出租人也要将说明书提供给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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