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1-06-29
为了防止S31高速公路(原呼大高速)再次出现拥堵,从7月1日起,呼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将对S31高速公路呼市段加大执法力度,依据相关法规的上限进行处罚。
据了解,S31高速公路(原呼大高速)是拉运煤炭的一条主要路段,为了保证S31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有关规定,从7月1日起呼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将对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停车或不按规定车道的车速行驶的处200元罚款;前方发生交通堵塞时睡觉、玩耍等,道路疏通后不及时跟进行驶的,处200元罚款;不避让执行任务的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警车或者强行穿插、超越执行任务的警车及其护卫车队的,处150元罚款。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清障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1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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