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1-05-15
从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首府2011年参保单位五险合一申报核定工作已经开始,各单位须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办理。
具体程序如下:已参保单位须携带U盘到劳动大厦北二楼所属建账小组拷贝由金保系统自动生成的本单位2010年12月参保记录的报盘文件,之后由经办人打开《2011年呼和浩特市五险合一申报核定表》,按报盘要求及时在电子报盘内修正2011年度一月份参保信息数据,按要求如实申报、填制核定、变更等电子表格,打印上报各种核定、变更表格(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文档,按呼人社字(2011)67号文件要求提供所需申报材料,报核定小组初审;核定小组初审后,参保单位持相关材料及时到所属建账小组建账,建账审核后,由建账审核人签字盖章并返回核定小组进行终审;经审核无误的,将核定资料留存核定小组备案;如参保单位人员有增减变化的,应在发生变化月的1~15日填制人员变化花名册、征缴变更表呈报所属核定组、建账组,进行变更和建账,如2011年2~5月有人员变化的,此次核定时一并办理变更事宜,逾期不予办理;参保单位完成核定、建账后,应及时持申报核定表、征缴变更表和《缴费核定通知单》到所属地税分局办理缴费事宜,缴费后持《缴费核定通知单》和核定、变更资料及缴款书分别到呼和浩特市就业中心失业保险一科、社保中心、医保中心账户管理科进行划账业务处理。另外,2011年度新参保单位,社保核定时应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近期2个月发放工资花名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填写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2份),用U盘在呼和浩特市劳动保障网站( www.hhhtld.gov.cn)下载或直接到所属核定小组拷取2011年呼和浩特市五险合一申报核定表和征缴变更表,同时按以上要求办理申报核定、征缴变更、建账、缴费、到账、划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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