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1-05-02
4月28日起,自治区发改委在全区范围内对商品零售企业开展价格欺诈行为专项检查,规范商品零售企业价格行为,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此次检查以执行明码标价为基础,重点查处目前群众反映强烈的超市、百货等商品零售企业的价格违法行为。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将重点查处商品零售企业存在的虚假标价、两套价格、模糊标价、虚夸标价、虚假折价、模糊赠售、隐蔽价格附加条件、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质量与价格及数量与价格不符以及其他价格欺诈等11种价格欺诈行为。检查将持续到6月24日。
自治区发改委要求,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要以开展价格欺诈行为专项检查为契机,把禁止价格欺诈与推进价格诚信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推动价格诚信建设,建立价格信用体系,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
网友 | 评论 | 评论时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