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1-04-27
今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去年沸沸扬扬的“3Q”事件中的腾讯诉360不正当竞争案,在今天迎来了一审判决。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认定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等三个被告不正当竞争,判令其停止发行使用涉案的“360隐私保护器”V1.0Beta版软件,连续30日公开消除因侵权行为对原告造成的不利影响,并且赔偿损失40万元。
朝阳法院的一审判决实际也是对去年360与QQ之间的竞争行为性质的司法认定。判决书中认定,“360隐私保护器”监测提示用语和界面用语,以及“360网”上存在评价和表述,采取不属实地表述事实、捏造事实的方式,具有明显的不正当竞争的意图,损害了腾讯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构成商业诋毁。
可就是在社会各大媒体纷纷对这一案件进行报道时,却发生了一段小插曲。
有网络媒体人士透露,接到北京市政府新闻办的电话,要求对这一判决的新闻报道予以删除,并且言辞凿凿地声称,只管网络媒体,不管传统媒体。社会人士都明白,法院对两个企业市场竞争纠纷的判决,不涉及到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问题,政府部门是绝不会出现出面要求删除这样一份新闻报道的。反而,政府应该鼓励对这一案件的宣传报道,引导网络社会建立正常的竞争秩序。只有可能是有人冒充政府新闻主管部门要求删帖,这是目前猖獗的非法网络公关的手法。
长期以来,非法网络公关一方面利用不正当手段打击竞争对手、歪曲捏造事实进行敲诈、通过话题炒作制造虚假网络民意牟利、从事私下交易牟取非法利益等,另一方面也采取各种欺诈手段来删帖、阻止对自己的客户企业不利的新闻报道传播,妨碍广大网民对客观事实的了解。
删帖的手法多种多样。曾经就有公关公司冒充新华社公函来删帖,是利用了网站与始发媒体在签署供稿协议时“无条件地删除指定信息”的承诺。而假冒北京新闻办的电话要求删帖,则是在利用我国的网络新闻管理体制。电话被假冒在目前现有网络电话技术下是可以轻松实现的。
为保护网友遭遇非法公关威胁,在这里隐去名字.
网友的猜测似乎也是根据法院公告不让发布绝不可能出现在一个法制社会中国。
令笔者感到吃惊的是,目前正处在国家严厉打击非法网络公关的时期,竟然还有人做出如此违法行为。中央外宣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门从今年4月中旬起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2个月的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专项行动。有人敢铤而走险,说明背后的利益巨大。
由此可见,要想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必须要斩断其利益链。如果只是紧紧简单地打击处理违法网络公关公司及个人,站在幕后的“客户”仍然逍遥法外,就会有更多的非法网络公关出现。必须要加大对这些“客户”的惩治力度,让其回到正常的市场竞争轨道上,不敢随意动用非法网络公关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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