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1-04-02
今年春节过后,一则称尼美舒利产品为“夺命退烧药”的安全性报道一时间在各大众媒体及网站间广为传播,该信息曾一度引发大众的恐慌。事后,由于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以及不良反应评价中心专家及时予以正面回应,使事态较快得以平息。
事隔一月。最近,人民网、中新网、新华网、《羊城晚报》、《文汇报》等媒体纷纷刊登报道,曝出尼美舒利安全性炒作事件的始作俑者,实为一起由尼美舒利竞争对手策划的商战。展示的事件幕后策划证据,使舆论一片哗然。尼美舒利安全性炒作事件再一次回到人们的视线,事件的因果脉络也似乎趋于明晰。
随时间推移,事件的余波将会淡去,但从行业思考,却发人深思!
其一,药品不良反应报道应当规范,不应成为商业手段炒作。药品不良反应警示与报告是件十分严肃的工作。它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科学工作,是以科学研究与科学实践为基础,在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下运作的。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对于药品不良反应的认定和发布,应以SFDA和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信息为准,媒体不应随意炒作,更不应当捏造是非蛊惑大众。
应当指出,药品不良反应涉及人体的负面作用,严重时,或现致残致死等不可逆反应,加诸大众对医学专业知识和药品信息的严重不对称性,决定了公众对药品不良反应这类信息的理解度和容忍度很低,很多人甚至将药品不良反应等同于药品安全性,控制不好,极易造成公众恐慌、情绪性发泄甚至群体性闹事,后果不堪设想。试想,如果某家药品厂商,随意策起个别媒体炒作药品不良反应,达到诋毁对手、控制或垄断细分市场。那么,它可能成为这种不良行径的范例,“羊群效应”会促使更多的药企群起而效之。这样的话,我国的药品市场秩序势必遭受扰乱。因此,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有必要进一步强调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采集和发布的严肃性、规范性。
其二,医药高端学术会议应当有一定的道德底线。从事件的发展过程看,这次尼美舒利的安全性声音发诸于一个“儿童用药国际论坛”。
然而,作为论坛主办方这样一个社会型机构,独家赞助方却是某制药公司,该公司的产品与尼美舒利便是儿童用药市场上的竞争对手,该“论坛”后来传出的几乎全都是不利尼美舒利的信息。这样,论坛举办的动机会使人产生非议。
从而,可以看出尼美舒利不良反应炒作事件确实暴露了当前行业市场管理亟须规范的问题,是值得行业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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