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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内蒙古自治区为精神疾病患者免费建档


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0-02-02  

    1日从内蒙古精神卫生中心了解到,该中心作为呼和浩特地区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的实施医院,今年起要为首府地区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免费建档,以争取在项目内优先免费用药政策。

  据内蒙古精神卫生中心社区精神卫生科科长贾世英介绍,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和双相情感障碍几类疾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发病时,对自己的行为丧失或部分丧失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容易出现肇事肇祸行为,造成对社会、他人、自身的严重损害。因此,使用医疗干预手段,开展医院、社会一体的对患者实施基本医疗及全程管理工作,是控制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的重要措施。为减少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肇祸倾向,减轻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及家属经济上的负担,让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早日康复,该院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出台优惠政策。

  减免的条件是:符合诊断(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和双相情感障碍);在呼和浩特地区居住(包括赛罕区、新城区、玉泉区、回民区、土左旗、武川县、和林县、清水河县、托县);家庭贫困(如有低保证或残疾证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凡符合上述诊断和在呼和浩特地区居住的患者,到社区精神卫生科(内蒙古精神卫生中心院内行政楼后简易二楼)办理建档立卡手续,便于以后国家项目办扩大免费用药政策优先考虑办理。与此同时,该项目还在解救关锁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严重者和家庭特别贫困的长期被关锁在家的患者(必须有监护人),国家项目办一次性补贴住院费用5000元。

  据了解,虽然国家项目办要求符合条件的精神疾病患者都要到社区精神卫生科建立档案,录入国家项目网。可是从目前的情况看,很多患者以及患者家属认为这样会暴露隐私,因此很少有患者来建档。贾科长告诉记者,患者及其家属其实不必担心,建档工作人员都是专管人员,他们的个人信息不会外泄。

  内蒙古精神卫生中心社区精神卫生科联系电话:(0471)4922291、 15049113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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