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党的二十大在擘画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宏伟蓝图时,对农业农村工作作出总体部署。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开局之年。守好“三农”基本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对于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牧区工作的全面领导,以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为牵引,坚持农牧业农村牧区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加快建设农牧业强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内蒙古全面建设现代化夯实根基,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更大贡献。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畜产品稳产保供 (一)强化粮食产能建设。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确保稳面积、提单产、力争多增产,全区粮食产量稳定在780亿斤左右。继续落实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健全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充分调动地方抓粮、农民种粮积极性。落实好国家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打造300万亩以上高产高效典型,开展吨粮田创建。分区域推广大豆等作物高产种植、玉米密植滴灌技术,着力提高粮食单产水平。落实三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实施粮食绿色仓储提升等行动。鼓励发展粮食订单生产,实现优质优价。严防“割青毁粮”。强化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 (二)加力扩种大豆油料。深入推进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实施耕地轮作项目,探索利用盐碱地种植大豆。完善自治区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政策,深入推进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抓好低产低效林提质增效,推动仁用杏、文冠果、元宝枫等木本油料发展。实施饲用豆粕减量替代行动,推广低蛋白日粮等技术。 (三)大力推进奶业振兴。深入实施奶业振兴系列政策措施,做大做强奶业产业链,以伊利现代智慧健康谷、蒙牛中国乳业产业园等项目为抓手打造全球一流乳业全产业链生态圈,力争2023年奶业全产业链产值突破2000亿元。支持呼和浩特举办“全球乳业大会”。加快奶源基地建设,实施好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新建成规模化养殖场16个,推动70余个养殖场扩群增量,推动中小养殖场规模化发展,力争全区奶产量突破785万吨。加强奶牛种源基地建设,持续加大自主繁育支持力度,对使用性控胚胎、性控冻精给予补贴,对培育出国际国内排名靠前种公牛并经考核达标的育种企业给予奖励。启动自治区级核心育种场认定工作。强化乳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持续对乳制品加工龙头企业生鲜乳加工增量和喷粉进行补贴。支持100个左右地方特色乳制品加工试点开展标准化建设。强化农(牧)企利益联结,保护奶农合法权益。 (四)加快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建设设施农业高产高效示范区,力争新增设施农业面积20万亩左右。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发展设施蔬菜、瓜果、食用菌、花卉、中草药等种植,推广二氧化碳气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京津市场供应基地。在赤峰、呼和浩特、乌兰察布、巴彦淖尔、通辽、锡林郭勒、包头大力推进设施蔬菜基地建设,引进龙头企业发展智能化高标准设施农业。在保护生态和不增加用水总量的前提下,探索科学利用戈壁、沙漠发展设施农业。在重点苏木乡镇和中心嘎查村加快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建设产地低温直配中心。推动冷链物流向农村牧区延伸,完善农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设施服务网络和支撑体系。研究探索对设施农业建设给予信贷贴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