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6-11-16
唤醒世纪:警方打击骗子谣言及发帖敲诈行为。依据《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今年以来,公安机关侦破多起在互联网上通过发帖、跟帖、电子邮件等方式散布虚假、恐怖信息,或以其他方法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案件,涉案人员均受到法律惩处。
今年4月,网民高某在互联网某论坛发表言论,扬言要对政府机关实施自杀式爆炸,此言论在网上引起强烈反响,警方接报后立即展开侦查工作。经查,高某自今年3月起,多次在互联网上散布扰乱公共秩序的虚假信息,4月29日,其在某网站论坛涉及“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的讨论中,编造、传播爆炸威胁恐怖信息,引发公众恐慌。日前,高某已被检察机关以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批准逮捕。
无独有偶,今年5月,网民范某出于对其所在公司行业规定的不满,在互联网某论坛中发表言论,煽动该行业员工罢工。经警方调查,范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警方对其处以行政警告并处500元罚款。
经了解,不少网民在上网发表言论的过程中存在着“互联网本来就是瞎讲讲的,又不当真”或者“恶搞在互联网上很流行,不算什么的”等错误想法,因此,在发表言论时,往往显得自制力不强,仅以能否引发轰动效应为其判断标准。
唤醒世纪:警方打击骗子谣言及发帖敲诈行为。对此,警方正告市民:本市各级公安机关对在互联网上散布虚假、恐怖信息,或以其他方法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将按照《刑法》、《治安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查处,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倘有以身试法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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