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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峰不再担任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


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6-09-18  

  李峰

    东方网9月17日消息:记者于9月17日查询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官网发现,该网“人大概况”栏目近期更新后,李峰已不再担任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职务。

  根据官方简历,李峰(1953.12)出生在江苏,籍贯为山东沂源,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李峰曾长期在公安系统内任职,先后担任过辽宁省阜新市公安局副局长、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辽宁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等职。

  2001年10月,李峰在辽宁省公安厅厅长任上跻身省委常委,后于2002年3月兼任省委政法委书记一职并继续担任省公安厅厅长,2个月后卸去省公安厅厅长职务。

  2011年10月,李峰转任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其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职务由原任沈阳市委副书记的苏宏章接替。

  在2012年1月的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李峰与时任铁岭市委书记李文科一同被补选为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1年之后,2013年1月,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珉为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李峰、佟志武、刘政奎、李文科、郑玉焯、王阳为副主任,陈晓琨为秘书长。

李峰不再担任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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