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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住宅地震巨灾险落地 运行初期赔偿最高不超100万


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6-07-02  

  原标题:居民住宅地震巨灾险落地运行初期赔偿最高不超100万

  昨天,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产品正式全面销售,标志着我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正式落地。与此同时,北京地区首份地震巨灾险的保单花落人保财险。

  地震巨灾险的保险责任显示,发生4.7级(含)以上且最大烈度达到VI度以上的地震,及其引起的海啸、火灾、火山爆发、爆炸、地陷、地裂、泥石流、滑坡、堰塞湖及大坝决堤造成的水淹等次生灾害,造成城乡居民住宅一定程度损失的,可以得到赔偿。

  住宅地震巨灾险的价格定价以居民住宅为主,结合居民住宅的总体结构、平均再建成本、灾后补偿救助水平等情况,按城乡有别确定保险金额,城镇居民住宅基本保额每户5万元,农村居民住宅基本保额每户2万元,居民家庭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保险金额,运行初期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此外,结合地区地震风险高低、建筑结构不同等因素,各省份费率并不相同,保费计算公式是基准保额乘以费率。

  具体理赔情况,根据破坏等级分档理赔:当破坏等级在Ⅰ-Ⅱ级时,标的基本完好,不予赔偿;当破坏等级为Ⅲ级(中等破坏)时,按照保险金额的50%确定损失;当破坏等级为Ⅳ级(严重破坏)及Ⅴ级(毁坏)时,按照保险金额的100%确定损失。

  昨天下午,在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朝阳门营业网点,家住朝阳区青年路的刘先生与贺女士夫妇成为北京地区住宅地震巨灾险的首单投保人。据了解,刘先生的房子属于混合结构,他投保了保额为50万元的地震巨灾险,保费为300元,保障期限为1年。

  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北京地区混合结构的居民住宅地震巨灾险的基础费率为万分之六。

  据介绍,购买巨灾险只需要提供房产证和身份证即可。

  据悉,住宅地震巨灾险的承保单位是45家财产保险公司根据“自愿参与、风险共担”的原则发起成立的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消费者可通过45家财产保险公司中的任意一家,直接购买地震巨灾险,最终享受的服务、理赔均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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