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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仲裁裁决灿星可用“中国好声音” 唐德影视:等北京法院最终结果


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6-06-23  

  前日“中国好声音”节目名字将被禁用的消息,昨日因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裁决呈现了新的局面。记者获悉,昨日下午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针对5月6日“好声音”版权方Talpa公司向该仲裁庭提交的《宣告式救济和禁制救济申请书》作出明确裁决:驳回Talpa公司对其拥有“中国好声音”五个中文字节目名称的宣告要求,驳回禁制灿星和浙江卫视使用“中国好声音”五个中文字节目名称以及制作新节目的救济请求,允许灿星制作的《中国好声音》节目于今年7月在浙江卫视按原名播出。灿星制作副总裁、“好声音”宣传总监陆伟接受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会把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最新裁决结果,作为证据提交给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申请复议,请他们在新证据的基础上作出裁决。据陆伟表示,根据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判决,Talpa公司本身不拥有“中国好声音”的五字中文节目名称,所以更无权授权唐德使用。

  版权之争的战火愈演愈烈,另一方也有自己的说法,唐德影视宣传中心总监毛哲在接受采访时回应“灿星确实侵权了!”据悉,灿星当时跟荷兰Talpa公司签订的协议中约定,包含“中国好声音”等节目中英文名称在内的所有知识产权,在合作结束后都应归还Talpa公司。今年年初,唐德以高价买下“The voice of China”的五年四季版权,成为《中国好声音》在中国的唯一版权所有者。毛哲表示,第五季《中国好声音》节目将于今年下半年启动海选,最早明年初或年中呈现给观众。

  此番灿星制作提出了新证据,但唐德影视方面称即使香港仲裁机构做出这个决定,也不意味着最后仲裁结果会支持灿星方面,所以需要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最终结果。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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