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6-05-14
原标题:广东集中整治“号贩子”和“网络医托”
长期盘踞在广东重点医疗机构附近的“号贩子”和“网络医托”将要被专项集中整治。5月13日,笔者从广东省卫生计生委获悉,《广东省集中整治“号贩子”和“网络医托”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已印发。《方案》明确,广东要建立“号贩子”黑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行动方案》明确,本次行动以优质医疗资源相对集中的地区为重点,在全省联合开展一次集中整治“号贩子”和“网络医托”专项行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5月-6月为第一阶段、7月-10月为第二阶段、11月-12月为第三阶段。
笔者留意到,本次参与针对“号贩子”和“网络医托”整治专项行动的部门共有十个,包括省卫生计生委、省综治办、省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教育厅、省中医药局、广州军区善后办保障组卫生处、武警广东省总队后勤部。行动还成立了省集中整治“号贩子”和“网络医托”工作协调办公室,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医政处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
《行动方案》要求,在第一阶段,各市结合本地区实际,选定重点地区,对大型综合性及专科医院周边治安秩序进行摸排,分析梳理110警情和患者群众的反映,确定重点医院列入挂账整治名单,锁定经常在重点医院及周边活动的“号贩子”目标人群,摸清其活动规律;对所有重点医院及周边活动的“号贩子”进行依法查处,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发现涉嫌“网络医托”活动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分别对相关医疗机构、互联网企业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此外,省卫生监督所将加强互联网信息监测,搜集“代挂号”网站,研判整理互联网“号贩子”和“网络医托”有害信息链接、关键词。
在第二阶段,《行动方案》要求集中排查,规范广告宣传行为。通过互联网发布医疗广告,其内容必须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的内容一致,不得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大查处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行为。通信主管部门依法处置相关部门认定的违法违规医疗保健、医疗机构网站。
《行动方案》明确,要完善制度,堵塞挂号流程漏洞。重点医院全面梳理挂号就诊制度。取消医生个人手工加号条,利用信息系统统一严格管理挂号加号,切实落实复诊预约、诊间预约和转诊服务等措施,结合医院实际逐步推行知名专家团队服务模式。强化身份校验,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医院挂号系统平台与公安部门身份认证系统联网,落实实名制挂号、实名就诊制度。建立预约挂号预付费、退号随机投放等制度,防止号贩子“一手退号、一手抢号”的情况发生。
此外,要强化医院工作人员管理,对医院内部人员参与倒号现象“零容忍”。严禁医务人员通过商业公司预约挂号加号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加强对医院服务水平、能力等有关情况的宣传,引导群众形成合理就医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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