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6-04-06
原标题: 浙江女大学生广州遇害案开庭 嫌犯称下手因烦躁厌世
5日,作案者唐灼龙涉嫌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在番禺沙湾法庭开庭审理 羊城晚报记者 黄巍俊摄
图片说明:被害人的母亲,拿着女儿的遗照,到法庭旁听庭审 羊城晚报记者 黄巍俊 摄
嫌犯称当日下手因烦躁厌世,公诉人当庭建议判处死刑
有着花样年华的浙江女大学生许某颖,去年6月来穗找同学玩后失踪,21岁的生命就此走到尽头。5日,此案犯罪嫌疑人唐灼龙涉嫌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由广州市中院在番禺开庭审理。
法庭上,唐灼龙对故意杀人罪没有异议,但否认侮辱尸体,公诉人建议对唐灼龙判处死刑。
案情
25岁的唐灼龙,微胖,在法庭上俨然是位普通青年。来自湖南省桂阳县的他只有初中文化程度,之前在广州番禺打工、开网店。
2015年6月20日是端午节。据唐灼龙在法庭上说,当天,他来到广州某高校图书馆卖东西的女朋友“郭某某”,并住在附近的出租房里。但据事发后“郭某某”的证言显示,“郭某某”是有夫之妇,于2015年4月底在唐的网店买鞋时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了唐灼龙,几天后两人在某大学见面,并用“郭某某”的假名跟唐交往。“郭某某”还证实她已怀孕13周,肚子里的孩子是她老公的,但她却跟唐灼龙说孩子是唐的。
四天后的6月24日15时许,唐灼龙出现在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自行车馆西南侧通道,按他的说法是“闲逛”,然后看到藤椅上坐着一位女生。
这名女生就是后来被证实遇难的来自浙江的女大学许某颖。许某颖当时21岁,大三期末考试结束后,来广州某大学找她同学玩,她还跟同学约好24日晚上去厦门玩。
唐灼龙说,当天他喝了一小瓶红星二锅头,“心情烦躁,有点厌世”,他随即去到许某颖坐的地方,发现她在看书,在后面站了几秒她都没有发现。
据公诉机关指控,趁坐在该处藤椅上的被害人许某颖不备,唐灼龙从许某颖身后扼住她的颈部数分钟。
法医鉴定显示,许某颖的死因系外力作用呼吸道(如:捂口鼻、扼颈等)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
起诉书指控:其后,被告人唐灼龙将被害人许某颖的尸体搬进自行车馆东门男厕所隔间。
唐灼龙此前供述称,他将女孩扛到洗手间的时候,先将她放在小房间隔间的门口,然后他出来,回到凳子上,将她的银行卡、身份证、港澳通行证和300元现金装到口袋,把她的眼镜放进背包,然后拿起背包和水壶往卫生间走,途中,他把背包扔进垃圾桶。
唐灼龙此前供述,第二次回到洗手间小房间后,待了10分钟就关门出来了,步行回到出租屋。
公诉机关指控,唐灼龙对被害人尸体进行猥亵,并盗走被害人的现金人民币300元、移动电话机一部(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138元)及银行卡、身份证等物品一批,将被害人的书包、雨伞、眼镜等物品丢弃在案发现场附近的垃圾桶内,后逃离作案现场。
2015年7月2日19时许,唐灼龙在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穗石村双桂街9巷22号某房的出租屋被公安人员抓获。
被害人家属:
母亲带遗像上法庭 希望判被告人死刑
在浙江提前给女儿做完清明祭拜后,被害人许某颖的家人4月1日就来到广州,并在昨日旁听了开庭。
许某颖的父亲说,清明节前一天,他沿着女儿最后一次吃饭的地点,重走了她人生最后的一段路程,来到了案发现场。他告诉记者,案发地的安全设施相比案发时有了改善。
许某颖的父亲介绍,他共有两个女儿,出事的是大女儿,大女儿从小就很懂事,高考考了630多分,报读了浙江一所高校的会计学专业,平时喜欢旅游。去年是到广州找同学玩,没想到就出事了。
经历了白发人送黑发人这一变故,许某颖的父亲说,家里人至今还没完全从悲痛中解脱出来,尤其是自己的妻子。
5日,许某颖的母亲抱着女儿的遗像坐在旁听席上,听到一些杀人细节时,她不停地抹眼泪。庭审结束后,她解释说旁听时带女儿遗像是为了让女儿也来听听。
许某颖的父亲表示,他们只希望判处被告人死刑,一命抵一命。
唐灼龙作案时刻表
治安监控视频等显示,2015年6月24日,唐灼龙从作案到回到出租屋共用了约两个小时:
15时28分:掐许某颖颈部
15时30分:放手,约有三分钟
16时02分:开始搬动尸体至男厕所
16时05分:第一次走出男厕所
16时06分:回到作案地点,去捡东西,拿钱,拿包离开凳子
16时09分:经过凳子,看了一下
16时12分:再次进入男厕所,在男厕所呆了33分钟
16时46分:从男厕所出来
17时20分:出现出租屋巷口
17时34分:回到出租屋
争议
侮辱尸体罪能否成立?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杀人没有选择性,甚至连被害人正面都没看到,犯罪情节非常严重、危害性太大、罪行恶劣,且作案地点是在人口密集的地方,事发后给当地学生和居民造成了恶劣影响。
唐灼龙的辩护人表示,其对故意杀人罪指控无异议,但认为起诉书指控的侮辱尸体罪是个疑罪,证据不足。尸检报告未明确显示被告人有猥亵行为,法医物证鉴定显示生物成分显示有混合基因型,但并未明确说是被告人唐灼龙的基因。
公诉人还指出,因唐灼龙的盗窃数额未达到广州的起诉标准,检方未起诉盗窃罪,但建议法庭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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