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与社会杂志网 日期:2016-01-15
根据当地群众反应,2016年1月7号广西省玉林市博白县沙河镇政府官员带领几百人的警察(社会人员)开着推土机、铲车把属于沙河村岭顶队、阿狗岭、猪麻湖、桂岭、中间村,村民的土地推掉了,态度恶劣,只要有老百姓去讲道理,就会同时被几个人强行拉走,甚至还伤人!
沙河镇政府不按法定程序办事,不上门做群众思想工作,没有召集村民开会,不按市场价评估,扣压农户租地款,不签字的村民民房破烂不给重建,谁重建拆谁的房子.强征土地、暴力拆迁,将村民的集体使用地私自强征,把临镇上村民的土地以68元/平方米卖给开发商。
普通老百姓合理反应情况,被强行拉走,敢问你们这么做合法了吗?有这样子做事的吗?对待老百姓就要这么野蛮?你们适合做当地政府的官员吗?这种行为,俨然不符合国家政策和办事流程。
当地政府为人公仆,不为民伸冤?
当地警察身穿警衣,不去保卫家园,保护老百姓?
当地公务员拿着国家的俸禄,不回馈百姓?
面对手无寸铁的老百姓,他们却能这么坦然地武力执行,不服就强行拉人、抓人。老百姓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家的庄稼、自家土地化为平地,寸草皆无。
他们可以一句话,说征收土地就征收,打着建设新农村新农贸市场为幌子,目的却是要大肆建设房地产,而以低于市场价太多的廉价的价格强行向老百姓征收土地,然后再高价出售给老百姓。
这种不按照中国法律办事,不按照政府规定流程办事,私自做主,欺下瞒上的行为是在破坏社会秩序和破坏国家土地,是有罪行为。
罪一、强行低价征收土地。
罪二、没有集体召开村民会听取村民的意见,1/4村民都达不到就把村民的土地及农作物强行推掉,实施强行征收!
罪三、违反中国人民共和国征地补偿条例
房屋地上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罪四、政就现在这件推地事件来说,明明是划好线统一推平的,为什么某村的土地推平了也用钩机分开出来还给人家,给人家150元每平方米别人不肯卖,你们也就不敢推了。你政府不是说统一价格征收吗?如果是政府工程有这样子的吗?我看你们是欺弱怕强,不敢动人家的土地。村民要进去看自己的土地那所谓的特警人员说:“你们不要吵了,我们人多!你们闹不过的!等我们拿到一天300元的酬劳就回去。反正现在只是推平!没有建房!现在我们做日工的一天才300元,也不想和你们打架。”听到这些话村民们伤心!难过!这不就是摆明欺负手无寸铁、善良淳朴的农民吗?
这个时候竟然有政府官员在现场陪同强行推地,看到农民为了维护自己祖辈赖以生存的土地却无动于衷。
当地百姓希望相关负责人出来给个合理的说法!!!老百姓为什么要以这么贱的价格卖地,这里离镇不到一百米的距离?农民需要的是合理合法,而不是被强行征地,派出大量穿着警服的人欺负这群手无寸铁的农民!
他们厉害,他们可以一句话,开着推土机,让生长茂盛的土地即可变为荒芜!
他们厉害,他们可以一句话,开着警车,拉着几百穿着武警服装的人如同当年的鬼子浩浩荡荡进村,不签字卖地的村民敢建他们敢拆!用他们的话叫违规!!!
他们厉害,他们可以一句话,动不动拉几车人来围住这一群手无寸铁的农民,几个穿警服的人对付一位农民,用他们的话说是维持秩序,其实就是谁敢阻碍他们强行征地,他们就让谁躺下!!!
他们厉害,他们可以一句话,说征收土地就征收,打着建设新农村新农贸市场为幌子,目的却是要大肆建设房地产,而以低于市场价太多的廉价的价格强行向老百姓征收土地,然后再高价出售给老百姓。
一个农贸市场要多大地方?别以为老百姓都眼瞎,看不见,这么一大片地,可以建设几个农贸市场?
老百姓怎么办?面对自己耕种地几十年的土地被强行推平,也只能忍气吞声,老泪纵横。
呼吁社会力量和上级政府帮帮这些老百姓吧!
强征土地,伤了人!现在还有这么便宜的城镇土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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