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6-01-09
1月7号,北京市海淀法院对“‘快播’传播***物品牟利案”开庭审理,得到极高的关注度,在过去两日的庭审中,看过的人都知道辩护方表现很出色,快播也得到了众多网友的支持。但这时候腾讯却跳出来和大众唱反调,发表了大量文章来说快播和王欣的“罪责”,很明显是要把水搅浑,以引导舆论方向。而腾讯不惜违背民意也要这样做,想必其中必有隐情。
图1:庭审现场
快播庭审表现出色 得到众网友支持
在两日的庭审过程中,看到直播的人都会认为王欣和快播的辩护团队非常强大,并且显然也做了相当多的准备,律师同样不是搞技术的,但是他们显然在技术上花了力气,了解的非常清楚,所以最终表现出来在技术和互联网的理解上,远胜控方。
图2:网友留言说快播无罪
网友也是统一阵型的站在了快播这一边,在B站,高峰时刻有超过10万人在同时观看这次庭审,其观点几乎一面倒的说“快播无罪”,在微博上也是如此。可以说不管是庭审表现还是民意,快播都很出彩。
腾讯发表文章判快播有罪 说法却荒唐可笑
但现在腾讯的做法显然是想要将舆论引向另一方向,把快播的辩方说成段子手,把辩方的辩护称为“移花接木和混水摸鱼”,说辩方将“把法庭变成德云社”,说能够增强法律透明度和公开性的庭审直播会“在某种程度上会削弱法律的‘权威’。将网友说成是“潜伏在群众当中的一群‘日剧法律学家’”,讽刺之味甚浓。
图3:腾讯发表大篇文章判快播有罪
还堂而皇之的说现在国家“将道德观念混淆到了法律体系之中”,“道德在中国,首先是一个政治选题,其次才是个人修身的要求”,曲解法治和德治的内涵与关联。并将所有视频软件都具有的“编码技术+解码播放技术”说成是“快播通过自身技术为相应视频的传播和播放提供了技术服务或支持。”的证据。
甚至是发明词汇,将辩方的辩护和王欣的自辩解读为“赌气辩护和***自辩”,将王欣的自辩说成是在赌“不论控方还是法官都不懂互联网技术”以此“搞晕你们”,最荒唐的是还提出了“你被抓而不是别人被抓,你就得认倒霉”。照着这个逻辑,也就是说没被抓就可以为所欲为了!
综合起来,这些文章不论是通过何角度,所表达的意思只有一个,“快播有罪”。但事实却是一场公开直播的庭审过程不可能被快播所左右,网友也不可能一面倒的被快播所影响。
并且,庭审在司法裁定中是非常重要的环节,是让居中裁量的法官经由庭审程序对案件作出专业判断的重要依据,辩方的团队也都是专业人才,在法律面前绝对不是所谓段子手,由此可见腾讯在抹黑快播上可谓是不遗余力。
而这么做的目的却很明显,就是要把水搅浑,以此来影响舆论,而如果舆论真的被腾讯影响,把矛头对准快播,那么在法庭的宣判上也很可能会受到影响,最终也就会导致快播被判,同时也意味着,快播所代表的这种视频播放模式被判刑。
商业利益受损 腾讯欲对快播除之而后快
腾讯为什么会如此对待快播呢?原来曾经用户超过4亿的快播所采用的P2P方式严重影响了腾讯视频等视频网站的商业模式和商业利益,也就导致了腾讯想要对快播除之而后快。
图4:腾讯与快播
早在2014年快播接受调查时,媒体便有报道,快播侵权案庭审虽然由于涉及到保护举报方隐私,并不公开听证,但庭审结束后即有传言称快播被调查的举报方是腾讯。对此传言,腾讯方面今日做出回应称,快播被调查确实是由于腾讯举报。
虽然当时的官方说法是只确定了腾讯只举报了侵权,但照现在腾讯这样违背民意搅混水的做法,当时的腾讯也很有可能是顺着扫黄打非的路子来操作的。也难怪腾讯举报快播曝光后,网络上嘲笑腾讯的声音大起,并称抄袭之王举报对手犯了众怒。
在8号的审判中,从新浪科技的庭审直播来看,辩护人表示:公诉人告诉我这个案件是谁举报的。在此前,国家版权局的行政处罚告知书,显示是乐视网投诉的。腾讯公关总监张军在微博中也贴出了图文直播,并附文“深深地吐了一口气”,但看现在的腾讯的做法,这口气却不知道是说腾讯洗刷了所谓“冤情”,还是说终于有人可以替腾讯背锅,而真想究竟如何,在很长时间内估计都不会有一个明确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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