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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信CEO安晓博:互联网金融监管需软硬兼施


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5-01-15  

    2015年1月13日,央行发布了《关于推动移动金融技术创新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虽只是涉及移动金融,但同样将会给互联网金融行业带来利好。这也预示着2015年上半年很大概率上会出台国家层面的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回顾2014年,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成就可谓有目共睹:发展态势持续迅猛,创新产品层出不穷,各路资本加紧布局,新型金融体系建设日趋完善。可以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促进了我国金融市场的深化和改革,并逐渐成为我国金融的主流业态之一。

    另一方面,则是越来越多的问题正在吞噬着参与者对这个行业的信心。在行业监管并未明朗的背景下,问题平台的数量已超过2013年。“三无产品”、虚假项目、信息泄露、技术风险等问题也日益突出,要求监管的呼声此起彼伏。

    关于互联网金融监管的话题,在2014年伊始便不断被提起,特别是在7月底,一则《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有望出台的消息,更是一度让互联网金融行业为之一振。其实,从2013年8月开始,央行就已经召集相关人士组成调研组,到各类互联网金融公司进行调研,这表明了金融监管部门对互联网金融的重视态度和监测方式,为下一步提出采取监管对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的确,中国有句老话:“不以规矩,不成方圆”。作为新兴行业,互联网金融能够在传统金融机构难以覆盖的小微、个体领域发挥重要的作用,这也是国家领导层对于互联网金融所寄予的厚望,但实际情况则是,行业中的“鱼龙混杂”需要出台相关法律去规范和制约。因此在2014年行业相关法律出台未果的情况下,2015年互联网金融或将迎来真正的“监管年”。 

    但法律的出台是否能解决当下行业中存在的种种问题,现在还不得而知。法律一旦出台,其能否有效实施,让法律有权威并得到遵守和执行,也让行业充满了猜测和期待。如果说法律监管属于“硬法”的话,“软法”的加入同样必要。

    所谓“软法”,是指那些不能运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规范。如国家立法中的指导性、号召性、激励性、宣示性等非强制性规范,或者行业的各种自律规范等。因此可以通过企业标准、信息披露、行业自律,自下而上制定行业规范,并让其成为网贷行业治理的规则。这种规则一旦建立并且在行业内实现全面推广,那么相符合的企业必然能够获得投资者的信任,也会提升行业的信任度。例如和信旗下的和信贷,自进入行业起,便建立起了以信任为基础的行为准则,目的就是要打造最安全的平台,赢得客户最充分的信任。以和信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也应推动行业“软法”的建立,以辅助“硬法”的监管与实施。

    进入2015年,互联网金融管理规范有望真正出台,监管的规范化也能为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市场环境。对于新生的、业务模式仍处于探索期的互联网金融行业来说,“硬法”为主,“软法”为辅的监管方式或更为合适,也更为适合中国的国情。有了“软法”的加入,或能够让行业在“硬法”的监管下,充满人情味,更加人性化,也会令行业发展更为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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