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信息港免费发布内蒙古新闻  
首页|设为主页

绿麻雀网贷系统:监管细则将出 业内建议P2P与银行互补


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4-11-21  

     互联网金融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监管原则已初步拟定,包括对机构性质、资本金门槛、技术门槛和人员配备等方面的全维度规范。相关数据显示,10月份全国爆出跑路、提现困难、诈骗、失联等问题平台35家,创单月倒闭最高纪录。截至10月底,全国问题平台已共计106家。

    “上半年资金充裕,曝光平台多为诈骗;下半年资金趋紧,跑路平台呈抬头之势。‘年关’将近,民间借贷资金趋紧,银行收贷加之平台自身风控能力被高估,大量P2P还将应声倒地。事实上,久唤不出的P2P监管新规,早被民间望眼欲穿--风向未定,风投机构不敢出手,平台实操者亦战战兢兢,投资人和借款人更是拿不准究竟哪家比较靠谱。


    P2P的监管规则,呼之欲出、风向初定。P2P与传统银行形成互补

    互联网金融尤其是网贷平台的发展,无疑给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注入了一池“活水”。其中,P2P平台一直以来更是致力于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主要是帮助解决小微企业融资的方式是,许多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公司本身做的就是小微企业的贷款,但他们受限于自己的资金不足,P2p平台则借给这些小额贷款公司或通过这些小贷公司和担保机构等一系列放贷机构加大了对小微企业的投放。总的来说,P2p让本身服务小微企业的小贷机构等服务的范围变得更大了,第一时间解决了小微企业融资的需求。

    然而,如此合作仅仅是过渡还是必然的未来趋势?P2P联姻金融机构就真的会幸福?各家平台的经营定位和风控能力差异甚大,一旦与金融机构合作,就并非资金托管这么简单。究竟是坚持独立发展抑或联合银证保协同作战,取决于市场和客户的变化。

    P2P与传统银行应在多层次的金融体系中互相补充,共同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对于任何一个企业而言,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融资需求都是不同的,因此P2P与传统银行应根据各自的定位不同(如各自的风险偏好、投资者投资偏好、产品期限偏好等),发挥各自的优势(如银行融资期限长;P2P的融资产品灵活等),开发出不同的产品,去覆盖融资需求的多样性。

    现有的保障模式,多是通过担保公司和小贷公司,即便是接下来对接上银行,也不可能将资本保全彻底交由它们。现实情况是,风险最终仍会由我们买单。互联网金融过热,都试图以此谋求转型,但双方却很难在商业上取得突破。当下已经采取合作态度的P2P,大多是看中金融机构的背书效应,但后者对行业和客户的了解同样是“零”,仅仅一个品牌背书,不会成为主流。

    与金融机构合作,P2P的博弈能力和议价水平均堪忧。数千家平台,却有无数经营模式。他们更希望监管层给出更柔性、更具创新性的监管新规,对于能规避风险又利于行业发展的模式,应该给出鼓励建议,而非过早地框死,不需要一企一策,但至少应该对不同模式采取分类监管原则。当然,总的看来,传统银行应能够更好地服务大中型企业,而P2P也具备了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条件。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网友评论
       网友                               评论        评论时间
 昵称:
 内容:  留言内容不得超过200字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此处换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