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2-05-25
5月8日下午,广州市荔湾区国家税务局正式授予哎呀呀为首个民企“税法宣传示范点”,并与哎呀呀签订《广州市荔湾区国家税务局税法宣传示范点共建公约》,签约暨授牌仪式在哎呀呀总部举行。
双方签订《广州市荔湾区国家税务局税法宣传示范点共建公约》
5月8日下午,广州市荔湾区国税局首个民企“税法宣传示范点”签约暨授牌仪式在广东哎呀呀饰品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总部隆重举行。荔湾区国税局副局长冯志辉等税务局领导,哎呀呀董事长叶国富、副总经理李敏信、品牌总监王勇、财务总监张南华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活动仪式。
荔湾区国税局为搭建税务部门和企业之间的税收宣传桥梁,让税法宣传走进企业,增强税收宣传的渗透力,提升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自觉性,经过严格审核、综合考量、层层筛选,最终将哎呀呀确定为区首个民企“税法宣传示范点”,并与哎呀呀签订税法宣传示范点共建公约,共同允诺合力创建文明、先进、影响深远的税法宣传模式。作为迄今为止荔湾区民营企业唯一一家“税法宣传示范点”单位,哎呀呀势必认真贯彻落实税务依法按时缴纳工作,当好税法宣传大先锋,发挥榜样作用。
活动仪式开始前,荔湾区国税局副局长冯志辉等领导人一行在哎呀呀董事长叶国富的陪同下,参观了哎呀呀总部的办公现场,观看了哎呀呀文化宣传墙,认真听取了哎呀呀关于企业税务、员工所得税呈报和税务知识普及的简单阐述,并对哎呀呀的相关税务工作和税法知识宣传工作进行指导。
参加仪式人员合影留念
下午14点,签约授牌仪式在哎呀呀总部大会议室正式拉开帷幕。哎呀呀董事长叶国富首先向在场的领导汇报了哎呀呀公司的纳税现状和依法纳税的宣传力度,同时对荔湾区国税局授予哎呀呀为首个民企“税法宣传示范点”的荣誉表示倍感荣幸,并代表哎呀呀全体员工对于国税局的税法宣传表示鼎立支持、全力以赴配合国税局相关宣传活动的开展。哎呀呀一直弘扬对社会“感恩奉献、依法纳税、回馈社会”的一种企业文化精神,由始至终都秉承遵纪守法的原则,严格要求企业行为和员工行为的规范合法,在饰品行业不开票成为一种行业习惯情况下,哎呀呀做到开票率100%,成为行业依法纳税的一面鲜明旗帜,为同行业其他同仁做好榜样,引领守法纪的正气之风。作为荔湾区第二大纳税民营企业,2009年至今哎呀呀累计纳税近亿元,成为广州荔湾区纳税大户。授牌为荔湾区首个民企“税法宣传示范点”,是哎呀呀自荣获“2010年度广州市荔湾区‘纳税大户’”荣耀以来,再一次受到税务局对哎呀呀税务工作的极大认可和肯定。对此,哎呀呀董事长叶国富说,“税收是发展之基,发展是民生之本。哎呀呀深知税收为民生之根本,也了解企业和员工对税法知识深入了解的强烈需求,故而以‘税法宣传示范点’的形式加入国税局税法宣传队伍,做一名税法宣传义务者,尤其是成为企业之表率,深感责任之重大,但哎呀呀历来迎难而上,充当先锋,将充分整合哎呀呀特有的品牌渠道资源形成一套高效的税务宣传体系,助力税法全民宣传行动。接下来,我们的税法宣传工作重点是,协助税务部门将依法纳税的观念宣传渗透到企业内部及加盟合作伙伴,将其宣传成为每个纳税人心中的一种正确信念导向。”
冯志辉副局长在听取汇报后,高度肯定了哎呀呀在税务工作中的成绩,并指出,国税局与企业制订税法宣传共建公约的初衷,是倡导依托企业建立税法宣传示范点,以宣传活动、企业专栏为载体,采取专题讲座、主题活动、宣传专栏、读书送报等宣传形式,广泛、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宣传活动,从而提高企业对税收法律法规等知识的熟知程度,提升税企双方的税法遵从度。讲话中,他还强调,税务局应进行充分调研,了解企业税法宣传状况,因地制宜,摸清企业需求的基础上,紧紧围绕“税收·发展·民生”宣传主题,为企业开展了一系列喜闻乐见、形式新颖、打动人心的税收宣传活动,协助企业组织员工深入全面了解税法知识,全方位营造税收大宣传氛围,多层次打造税法大普及格局,以达到“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宣传大效果。同时,他对哎呀呀成为荔湾区首个民企“税法宣传示范点”表示祝贺和赞许,期待哎呀呀成为不断刷新营业额的同时也能成为国家税法宣传示范点的领航企业,成为荔湾区、广州市乃至广东省到全国一个举足轻重的税法宣传基地。
随后,“税法宣传示范点”签约授牌仪式将本次活动推向高潮。荔湾区国税局副局长冯志辉与哎呀呀董事长叶国富签订了《广州市荔湾区国家税务局税法宣传示范点共建公约》,并将“税法宣传示范点”的牌匾授予哎呀呀。签约授牌仪式在一片热情洋溢的掌声中庄严完成。
最后,荔湾区负责人向与会的企业工作人员进行税务知识的普及,就企业和员工最关注的税务知识进行宣导,同时细心地应答在场企业员工提出的问题。一番互动交流后,哎呀呀员工代表发表感言,将倡导所有员工遵纪守法,积极学习税法知识,努力提升税法意识,并将税法常识传播给身边周围的朋友和亲人们,为和谐社会、和谐税收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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