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2-04-19
北京市淳德律师事务所谈爱国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但怎样给孩子健康的爱国情,值得我们思考。特别是公民社会,讲究权利义务的对等。首先爱国不是单向的。国家首先必须爱护国民,尊重公民权利。有一个哲人这么说:“哪里有自由,哪里就是我的祖国。” 若认为爱国无条件,就是犯了道德强迫罪。爱国很容易被政治家利用。日本鬼子侵略中国,也可以说是效忠大和民族的爱国行为,但却是反人类的暴行。所以,我在创作《给孩子》一诗时不忘给孩子灌输公民意识,力争把公民心与爱国情巧妙结合起来。
北京市淳德律师事务所谈诗的第一段写国家对孩子的关爱。特别是孩子平等享受的免费义务教育,让他们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国家的好处。爱国不是单向的。你既然享受了权利,就应该履行义务。第二段写孩子在国家中的身份:小主人。唤起孩子为当家做主而读书,而不是学做逆来顺受的奴隶。第三段写国家的传统文化对孩子的影响。在两千年封建专制的文化中,我的诗特别汲取中华民族“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化开拓史,激发孩子的民族自豪感,引导孩子追求思想自由。第四段写祖国独特的地理标志和华人的生理特征,揭示“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的道理,启发身份认同。第五段是全诗的中心。“祖国给我自豪,我为祖国读书”可谓承上启下。前面四段写祖国给我的自豪:义务教育、小主人、优秀的传统文化、壮美的山河等。既然祖国给我“自豪”,我就应该好好为祖国读书。也让政治家们知道:爱国不是空洞的说教。要让民众爱国,你们领导的政府首先必须要给民众造福,给民众尊严,给民众自豪。只有在民有、民治、民享的公民社会,爱国才会成为每个公民的道德自觉。我在全诗的最后采纳了杨瑞清校长的建议,用了一句“做一个放眼世界的好公民,立志为人类造福”,使全诗的立意得到升华:爱国不是狭隘的政治情结。我们要求孩子做世界公民,为人类造福,完全符合现代人的开放精神。爱国也要面向现代、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爱国不能搞关门主义和抱残守缺。
北京市淳德律师事务所谈在诗歌的创作过程中,杨瑞清校长用教育家的眼光,给我提出了“做世界公民,为人类造福”的立意,真是好极了。我和他开玩笑说,看来你到新加坡求学的孩子是不想回国了。我想,我们的教育就应该培养孩子做世界公民:地球村的哪一块更适合你发展,你就在哪里。这才叫改革开放。爱国不是无条件。祖国适合你发展,你就回来。祖国不适合你,你就远走高飞。我们要有这个自信。我们和祖国之间有个契约:就是法律。只要不违法,就可以来去自由。像陈水扁贪污了钱,就不能出国,就要受到出境管制。所以,遵守祖国的法律,就是最大的爱国,就是维护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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