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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8项措施促高校毕业生就业

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1-12-10  

  针对 2012年我区高校大学生面临就业形势,我区将从 8个方面全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确保 2012年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基本稳定,毕业生就业质量进一步提高。

  据了解,这 8个方面的措施分别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继续实施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突出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进一步拓宽毕业生基层就业渠道,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和部队建功立业。各高校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统筹实施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志愿者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

  全面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工程。各高校要把创新创业教育作为培养创新型人才途径,大力建设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实习和项目孵化基地等创业平台,积极推进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建设。

  要以课程建设、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加强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大力提升高等学校就业指导服务水平。

  加强就业市场和信息化建设。各高校要充分发挥就业服务主渠道作用,积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逐步探索建立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需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接机制,大力推进就业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统一规范信息标准,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供求信息共享机制。

  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体实施有效就业援助。各高校要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毕业生建立帮扶台账,开展一对一帮扶,优先推荐提供至少一次个体咨询、一次技能培训、一次就业补贴,重点开展高校就业困难少数民族毕业生帮扶和援助,努力促进少数民族毕业生特别是蒙语授课少数民族毕业生充分就业。

  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切实提高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各高校紧紧围绕自治区“十二五”规划要求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人才培养结构,超前部署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所需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工作,探索建立健全专业动态调整和预警退出机制,实现人才培养和社会需求良性互动。

  开展生动有效的思想教育和宣传工作,确保就业安全和校园稳定。各高校加强对毕业生思想教育和就业教育,引导毕业生树立远大理想,转变就业观念,积极到基层一线培养品质、增长才干。要积极引导和配合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促进就业政策和措施,大力宣传毕业生就业和创业先进典型,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切实维护就业安全和校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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