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1-11-30
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11月29日上午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扶贫开发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任务,是一项崇高而伟大的事业。全党全社会要深刻认识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扎扎实实做好扶贫开发各项工作,确保到2020年全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党和国家领导人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出席会议。温家宝在会议上讲话,李克强主持会议。
胡锦涛强调,当前,我国扶贫开发已经从以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的阶段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
胡锦涛指出,到2020年,深入推进扶贫开发的总体目标是: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
温家宝强调,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扶贫开发的阶段性变化,不断完善扶贫开发政策。中央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这个标准比2009年提高了92%。大幅度提高扶贫标准,把更多低收入人口纳入扶贫范围,这是社会发展的进步,是扶贫力度加大的重要措施。各地发展不平衡,经济发达地区可根据自身实际和能力确定更高的本地扶贫标准。
扶贫标准提至2300元
本报北京讯 (记者李颖)昨天,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这个标准把更多低收入人口纳入扶贫范围。
记者了解到,我国在2008年前有两个扶贫标准,第一个是1986年制定的206元的绝对贫困标准,后来此标准随物价调整,到2007年时为785元。第二个是2000年制定的865元的低收入标准,到2007年年底,调整为1067元。
2008年,绝对贫困标准和低收入标准合一,统一使用1067元作为扶贫标准。2009年,扶贫标准进一步上调至11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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