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1-10-24
自治区将详细统计全区行政执法车辆,以配合自治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车辆管理制度,推进行政执法车辆科学化、规范化建设。
据悉,此次统计的主要内容为自治区各级行政执法机构目前现有的行政执法车辆情况,包括执法车辆类型、品牌型号、颜色、所属单位、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车辆登记日期以及车辆照片。此次统计数据上报截止时间为 11月 30日,全区各行政执法机构可统一通过互联网登录内蒙古行政执法监督网,按照网站中《行政执法车辆管理系统填报须知》相关要求进行行政执法车辆信息填报。
自治区要求各盟市,旗县区行政执法机构车辆信息实行两级审查制度,即自治区各旗县区政府法制部门负责审核辖区内行政执法机构上报的车辆信息,各盟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审核本级行政执法机构及所辖各旗县区上报的车辆信息,审核通过的信息最终统一汇总上报到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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