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1-10-23
10月20日,多家媒体报道,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制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各地区要对本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信用信息要进行整合,形成统一平台,实现对失信行为的协同监管;建设覆盖全国的征信系统。
的确,当今诚信缺失,已成为一个令人痛心的社会现象。它不仅扭曲了法律精神、道德信仰,污染了精神生态,更对经济发展造成了巨大损失。据报道,由于信用缺失,我国每年财政上的损失高达约五千个亿;十几年来,我国金融、银行业的贷款损失大约四万个亿。另据商务部的统计,我国企业每年因信用缺失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6000亿元。在征信成本太高,而失信又几乎没什么成本的情况下,社会上违约、造假、欺诈的故事几乎每天都在上演。加强全国征信系统建设,真的已是刻不容缓。
一个业已形成了社会亚文化的“精神毒瘤”,一个业已养成了癫狂惯性的厚黑做法,必须要整治。除了需要征信制度的整体改善、完善、积极落实,更需要各级政府和官员树立诚信榜样,引领社会风气之先。
对于管理制度、法律法规,仅仅政府和官员高度重视是不够的,更主要的是,每一个公仆要通过实实在在的行动,落实到行政血脉中,落实到服务信仰中。只要政府和官员言行一致、有诺必应、坚守承诺、诚信为民,“官为民范,吏为民师”,“其身正,不令则行”,自然就能带来巨大的民意和民风跟进,进而对整个社会道德风尚、诚信发展,带来无声无形的熏陶和力量推动。
这方面的榜样是很多的,比如有的领导人一身正气、慷慨正直,做人做事和工作一脉相承,这个地方的民风和精神生态就会纯净;如果一个地方的领导和地方政府对自我要求不够严格,与民争利、屡不诚信,群众也会跟他学。所以,强调政府和每一级官员的“诚信在先”,是有着深刻的历史意义和广泛的现实意义的。
应该说,在依法治国、服务民众的发展大潮中,绝大多数地方政府和官员都能坚守诚信,倡导高尚美德,可仍有官员,精神境界不高,道德追求物化,服务意识淡化,慎独意识弱化,不诚信、不道德的现象屡屡发生。比如曾有地方政府为了拉动“房产GDP”,大搞“野蛮拆迁”却不按照相关政策给群众“拆迁补贴”,甚至压低补贴,失信于民;再比如有的地方政府将廉租房指标当做“人情房”,竟然屡屡有开奥迪住廉租房者。还有的地方政府对业已出台的惠民公共政策,兑现不积极,行为懈怠,对工资制度改革屡屡“拖后腿”等,屡屡与民争利。如此一来,地方政府创收倒是提高了,政府公信力却降低很多。社会管理成本大幅上升,管理效率大幅降低。
更甚者,有的官员践踏公平、徇私舞弊,比如事业单位招聘中的“萝卜招聘”,搞“圈子文化”, “床前明月光、我爸是李刚”等。缺乏起码的社会同情心,甚至将社会规则和法律法规扔到脑后。上梁不正下梁歪,群众怎么能够相信诚信意识,进而发展诚信意识呢?这些弊端不改善,诚信意识和征信发展,就会存在诸多不顺畅。
所以,笔者以为,全国的征信系统的建设,应加大对政府和官员的考核,“政府及其部门在社会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中要起示范带头作用,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决策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公信力”,这是很有必要的。政府和官员作为权力拥有者,更要坚守公平,信守公正,倡导透明,杜绝各种不良交易,成为清明高尚的诚信标兵。整个社会的诚信发展以及道德水平,自然就能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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