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1-10-09
活动内容
中华武术,泛指中华民族在日常生活中结合社会哲学、中医学、伦理学、兵学、美学、气功等多种传统文化思想和文化观念,注重内外兼修,诸如整体观、阴阳变化观、形神论、气论、动静说、刚柔说等等,逐步形成了独具民族风貌的武术文化体系。
为弘扬和推动中华武术传统文化传播,为促进体育创意产业的发展,为促进旅游产业的发展,为繁荣文化演出市场。挖掘中华武术文化,挽救非物质文化遗产,打造高质量、高水准的中华武术大型演艺剧目,创生品牌剧目,现面向全国征集武术文化素材剧本。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大型武术演艺剧目
项目单位:河北海韵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发起单位:中国和谐文化建设促进会武术研究委员会
电影时长: 90 分钟
二、征集内容
剧本创作、剧目制作和市场化运作整体方案(以下简称“整体方案”)。
三、技术要求
(一)主题、立意要求
——剧目名称自定。
——以武术为载体,将历史与文化、传统与现代通过简单的故事情节巧妙的融合于一体;
——有机地融入其它艺术门类,如舞蹈、气功、杂技等传统与现代的艺术元素,将这些元素融合在武术表演中,浑然一体,丰富表演内容;
——利用现代高科技的舞台技术手段,包括声、光、电、多媒体等的合理创新运用,以更加立体的方式展现中华武术的艺术水平,强化剧目的舞台表现力和震撼力;
——剧本要求突出一种拳种的表现形式,拒绝漫无目的的武打剧种;
——故事情节要求有一定的客观性,利用故事情节突出武术的内涵;
——整体剧目的创意达到武术、体育、文化的高度统一和高度融合;
——方案应有助于品牌形成与拓展,有助于实现外出巡演,有助于实现与旅游产业的关联发展,有利于旅游纪念品多样性及可行性开发,有助于教育培训等关联产业的发展……
(二)题材要求
题材不限,但需以中华民族传统的体育项目——武术为基础,突出武术的高端表现与创意,旨在以更加娱乐化、市场化的方式弘扬中华武术。
四、有效期限:
1 、剧本征集信息发布时间: 2011 年 10 月。接获征集信息后,有意参评的各位编剧可充分准备、酝酿,根据市场需求和艺术创作追求,精心创作电视剧本。
2 、剧本投稿汇集时间: 2012 年 3 月 15 日—— 4 月 15 日。在此期间,准备参评剧本的各位编剧及制片机构可将剧本邮寄至剧本征集办公室。
五、作品评选:
1 、主办方将邀请资深导演、编剧、制片人对剧本进行评选。剧本一旦通过审评,焦点艺秀网将联系作者本人,并洽谈合作方式。
2 、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凡自投稿之日起 5 个月内没有接到合作通知的,所投资料请投稿者自行处理。为保障剧本作者的权益,防止剧本内容泄露,待评选结束后,征集办公室将在公证处的公证下,将未与作者签署委托代理协议的剧本集中进行环保处理。
六、稿件要求:
1 、参评作品应为原创的、尚未发表的作品,应征作者拥有无可争议的完整著作权。如系改编自他人的作品,必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为影视剧剧本的有效文字材料。制片单位应征稿件,需剧本尚未拍摄、未转让版权,并应得到编剧书面授权。
2 、已有完成本的作品须提供:
1 ) 2000 字左右故事梗概; 2 )人物小传; 3 )拍摄该剧本的分析报告;
3 、尚未完成剧本的作品:应具有完整的故事架构,须提供 1000 字以上电视剧故事梗概(大纲)及剧中人物小传。
4 、应征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一律取消应征资格;已采纳的作品和个人,焦点艺秀网将按程序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投稿须知:
1 、欢迎国内编剧个人和编剧工作室、制片机构等参与本次征集活动。
2 、剧本中不得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民族政策、地方法规、宗教感情等故事情节。
3 、应征稿件须提供作者创作简历和详细联系方式。
4 、本次征集活动由焦点艺秀网全程统筹,任何参评问题可咨询 jiaodianyixiu@126.com ,邮件标题请注明“海韵剧本征集咨询”。
5 、应征者可以电子媒介发送至 jiaodianyixiu@126.com 。
本活动的解释权归焦点艺秀网和海韵传媒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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