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1-09-21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明确,公租房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以小户型为主,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向符合条件的公租房项目直接发放贷款,也可向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发放贷款。此外,国务院明确了多项政策,直指公租房的资金瓶颈破解之道,其中明确,中央继续增加资金补助,地方也要增加财政性资金投入,并加大省级统筹力度。
公租房,主要是为了解决那些既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又不符合廉租房标准的城市“夹心层”的住房问题。近年来,公租房越来越受关注。在今年全国建设千万套保障房的目标中,公租房和廉租房占到了五分之一。虽然具有典型的保障性,但相对于保障房当中的限价房、经适房,回报期过长的公租房受到开发商的“冷遇”,成为保障房建设的难点。
据了解,陕西和辽宁,是国内仅有的两个保障房开工率超过100%的省份,但这两个省份的保障房中,相当一部分为拆迁安置房和棚户区改造房。2011年年初,陕西省与中央签下47.43万套保障房的军令状,建设量位居国内各省市第三,这其中,经适房、限价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占总任务量的6成以上。辽宁省也把棚户区改造,与保障房建设结合在一起。辽宁省2011年计划改造的国有工矿棚户区超过十万户,改造面积占该省保障房建设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而在地方财政相对富足的上海市,挑起保障房建设大梁的,也是为旧城改造而配建的拆迁安置房。据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的该局“2011年工作要点”提出,今年,该市计划新建1500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其中,拆迁安置房面积为800万平方米,经适房为500万平米,公租房为200万平方米。由此可见,公租房在各地保障房建设中,开工率并不高。
但是,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公租房建设刻不容缓。由于公租房的定位为“只租不售”,且租金水平比市场价格要低三分之一乃至二分之一,通常需要20到30年时间才能收回成本。因此,开发商较少涉及该领域,银行放贷亦十分谨慎。特别是由于之前一些地方传出保障房的月租金才几十块钱,甚至十几块钱,所以银行对公租房的贷款疑虑深重,各家银行比较愿意投经济适用房、两限房这种保障房。目前,市场对公租房建设的骤然提速,催生了巨大的资金需求。
此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估计,2011年1000万套保障房的投资资金预计达到1.3万亿元,需要中央地方两级政府投入,以及银行信贷、开发商等民间资金的集体参与。今年以来,中央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030亿元,加上执行中追加395亿元以及通过使用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280亿元,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前1075亿元已全部下达。但保障房建设计划分解到各省市后,各地都感受到了巨大的资金压力。
9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公共预算支出安排不足的地区,要提高土地出让收益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比重。与此同时,规范和利用企业债券融资,专项用于公租房等建设。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向实行公司化运作并符合信贷条件的公租房项目直接发放贷款,也可向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发放贷款的政策一起,这些规定被认为是目前国务院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最新政策。
事实上,发改委今年6月份就已经发布通知,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保障性住房项目融资。央行和银监会8月份在《关于认真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中也要求,对于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凡是实行公司化管理、商业化运作、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项目自身现金流能够满足贷款本息偿还要求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信贷风险管理的有关要求,直接发放贷款给予支持。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累计新增908亿元,比年初增长54.8%。银监会有关人士在8月20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目前,银监会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金融服务方面的工作,依然是按照年中工作会议精神和与央行共同发文的通知内容执行。为支持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银监会表示,支持设立省级、计划单列市政府保障性住房融资平台,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加大力度抓紧放贷,全力支持完成今年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鼓励以银团贷款形式发放贷款,贷款利率按央行利率政策执行,不准收任何其它费用。
同时,该人士还表示,保障房建设事关社会经济发展全局,应各方合力、多渠道筹资,公租房融资必须要开拓信贷之外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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