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1-07-12
两部委再出重拳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
开发商不标实价暂停网签
记者昨日(11)从住建部获悉,住建部和发改委近日再出组合拳,坚决制止和查处房地产经纪违法违规行为。
中介投诉多限制网签
未经备案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提供或者代办虚假证明材料、协助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不履行必要告知说明义务,以及不实行明码标价、违规分解收费项目、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严肃查处。
特别是对投诉率高、整改不力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通过限制网签资格、注销备案、公开曝光、记入信用档案等手段进行惩处,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税收、金融、工商等部门。
办理交易过户时要提交房地产经纪人员签名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未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的,不得在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上签字。
加大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出借证书、虚假注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注册执业人员的诚信记录。
开发商虚标价暂停网签
针对无证售房、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发布虚假信息和广告、规避限购政策、违法返本销售和售后包租,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外乱收费、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两部门要求各地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对不按要求公示价格信息、隐瞒真实情况以及群众投诉较多的房地产项目,情况查实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可暂停网签资格。
两部门还要求各地通过公开曝光、暂缓预售许可等手段加大惩处和监督力度,惩处情况及时通报国土、工商、金融等部门。
多种措施控制房租飙升
两部门强调,要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住房租金过快上涨。对于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虚假宣传、提供虚假租赁房源、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隐瞒真实房屋租赁信息,以及为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强制性标准或属于违法建筑的房屋提供租赁经纪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监管,依法严肃查处。
各地要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排查房地产经纪违法违规行为,并于11月底前上报整治情况以及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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