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1-07-13
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平稳推进,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下,明确土地供应计划,注重发挥市场作用、拓宽资金渠道,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年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为44.54万套,截至6月底,共开工27.39万套,开工率达61.5%。新华社记者张领摄
从近日在包头市召开的全国保障性安居工作推进会上获悉,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任务是44.54万套,截止到6月底,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共开工27.39万套,开工率61.5%。
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介绍,这44.54万套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包括农村牧区危旧房改造任务6万套;林业(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任务5.62万套,已开工2.28万套,开工率50.3%;垦区危房改造任务0.7万套,已开工0.22万套,开工率30.8%。
为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顺利实施,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加大了资金投入和筹集力度。2011年自治区本级共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助资金26.41亿元,比上年增长80.3%。同时,积极拓宽资金渠道:一是考虑到各地在实际工作中提取土地出让金净收益20%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不易落实,调整为按土地出让成交价的5%-7%计提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二是明确要求中央代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资金也按一定比例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三是提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下,要注重发挥市场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上,内蒙古要求各地切实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并落实到具体地块,并按照各自承担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明确土地供应计划。把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作为约束性指标,明确提出凡因建设用地计划不足或计划不落实影响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地区,不得为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
此外,内蒙古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考核问责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地区进行约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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