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1-07-12
根据住建部昨天发布的通知,今后通过房地产经纪公司成交的房地产交易,办理交易过户时,要提交房地产经纪公司人员签名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
当前二手房交易通过经纪公司成交的比例大约是70%左右。这项规定将使一些违规操作,如经纪公司乱收费,或为促成交提供假证明材料等现象无处遁形。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