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1-06-01
呼和浩特市将于6月申报国家卫生城市称号,对照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目前呼市正在做好10件事。
建设爱卫会、爱卫办,健全市、区(旗县)、办事处乡镇、社区的爱国卫生组织网络建设。健全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和网络,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公共场所健康教育及控烟工作。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路灯亮化率95%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9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5平方米以上。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建立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自来水厂设施的管理及自身卫生监督机构的建设。将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小作坊、小摊点等)均纳入监管范围,食品生产者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将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通过综合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要得到有效控制。单位卫生工作纳入社区统一管理,80%以上社区的环境得到有效整治。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方面,村民卫生知识知晓率70%以上,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搭乱建现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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