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1-01-27
1月21日,自治区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订购年夜饭要理性消费。
新春佳节将至,许多消费者选择到饭店吃年夜饭,但春节期间各饭店的人手相对紧张,客源猛增,部分商家往往会出现随意提高菜肴价格、克扣斤两、卫生不到位、服务水准降低等问题,为此消费者在订购年夜饭时注意4点:预定前货比三家,看价格是否合理;订立合同要仔细,最好对菜单、定金收据、服务项目、标准等进行简单的合同约定,所有承诺和约定都必须落到合同内容中,应写明菜肴,点心,酒类,饮料,水果等项目的品名,数量,价格等;注意保留证据,如果消费者对服务质量或饭菜质量不满意,可用照相机拍照,或将有问题的饭菜用塑料袋取样作证据,以备检测,消费者要保存好预定票据和书面约定,以便在权益受损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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