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0-02-11
2月10日,国家分配给内蒙古自治区的第四批甲型H1N1流感疫苗运抵内蒙古,即日起将陆续分发到各盟市。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要求各地要精心组织,加快疫苗接种进度。
此次国家分配内蒙古自治区的甲流疫苗共计220万人份,接种工作要求必须在3月底前完成。此外,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还对孕产妇和6—35月龄儿童疫苗接种工作提出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对在当地居住并已纳入本地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身体健康且符合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条件的孕产妇,可进行疫苗接种。对患有妊娠合并症、并发症和习惯性流产的孕产妇,建议暂缓接种。同时要求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好辖区内6—35月龄儿童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接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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