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发布了网约车管理新政,网约车公司和司机将被纳入出租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体系,并进行计分考核,发生重特大恶性事件的驾驶员将被列入不良记录。有殴打、骚扰乘客等行为的驾驶员将被扣分,并纳入档案。未来,出租汽车主管部门将建立服务质量信誉公共信息平台,以方便查询网约车平台和司机的信誉考核情况。此外,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要求各地主管部门加大对以顺风车名义开展非法运营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政策 网约车司机低于3分要接受培训 5月24日,交通运输部召开例行发布会,并发布了《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办法明确网约车公司和驾驶员将被纳入出租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体系。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绣春表示,《办法》调整完善了部分内容,充分满足了网约车与巡游车业态的不同管理需要,完善了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办法》对出租汽车企业考核分值的分布设定进行了调整,加大了对为乘客提供运营服务等事项的考核分值,为网约车平台公司从企业管理、信息数据、安全运营、运营服务、社会责任和加分项目等6类共19个项目设计了相应考核指标,对驾驶员遵守法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运营服务等方面实施考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得分低于3分的(基准分20分)按要求应接受培训。 据介绍,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出租汽车企业将分别建立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档案。 核心 发生恶性事件将被列入不良记录 重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是指由于出租汽车企业或驾驶员的原因,造成严重人身伤害、重大财产损失,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服务质量事件。 按照办法公布的奖惩措施,网约车驾驶员发生其他严重违法行为或服务质量事故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其列入不良记录驾驶员名单。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基准分值为20分的计分制,考核周期为一年。在一个考核周期内累计综合得分有两次以上被计至3分及以下的,也将被列入不良记录。未来,交通主管部门还将引导企业建立不良记录驾驶员辞退机制。 细节 恐吓、骚扰乘客等行为将被扣20分 交通运输部同时公布了《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明确了各类行为的扣分标准。“在网约车经营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主要或全部责任的”;“殴打、威胁、恐吓、骚扰乘客的”;“故意泄露乘客信息或以其他方式侵犯乘客隐私的”,有上述行为的将直接被扣掉20分。 在实际运营中,网约车司机无正当理由未按承诺到达约定地点提供服务的,或无正当理由要求乘客取消订单的,将被扣掉10分。若发生实际提供服务车辆、驾驶员与线上提供服务车辆、驾驶员不一致的情形时,网约车司机将被扣掉5分。 此外,评分标准还介绍了加分机制。出租汽车驾驶员有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拾金不昧等先进事迹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给予相应加分奖励。 未来 平台和司机考评结果将被公示 不仅仅是对司机,网约车平台企业也会被计分考评。主管部门将对网约车平台公司从企业管理、信息数据、安全运营、运营服务、社会责任和加分项目等方面进行星级评价。 如果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且负同等、主要或全部责任的情形,或发生一次重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平台公司的考核等级将被降级。 未来,出租汽车主管部门将建立服务质量信誉公共信息平台,以方便社会各界查询网约车平台和司机的信誉考核情况。 网约车驾驶员有所列情形之一的,扣20分 在网约车经营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主要或全部责任的。 驾驶未取得网约车运输证车辆、或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将网约车交给无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驾驶,并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殴打、威胁、恐吓、骚扰乘客的。 故意泄露乘客信息或以其他方式侵犯乘客隐私的。 网约车驾驶员有所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 在网约车经营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且负同等、主要或全部责任的。 将网约车交给取得从业资格证、但未经注册的人员驾驶,并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无正当理由未按承诺到达约定地点提供服务的或无正当理由要求乘客取消订单的。 营运途中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断服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