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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券商员工代客炒股!打近1.7亿交易量 抽佣金遭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5-25

  又有从业人员因炒股被罚,这次是(行情600909,)的谢竞,他不仅利用妻子账户买卖股票,还私下接受3名客户委托炒股抽取佣金提成2.8万元。

  事件败露后,证监会对谢竞罚没26万元,并给予警告处分。这已经是证监会这半年来第11位因违规炒股而背上罚单的证券从业人员了。据中国记者统计,截至今日,年内已有10家券商、11名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被监管处罚。

  90年小伙违规炒股、代客操作股票抽提成

  今天被罚的这位是一位出生于1990年9月的证券从业人员。谢竞是华安证券广州番禺丽江花园证券营业部任职的证券从业人员,从业期间为2011年7月6日至2016年11月21日。

  经证监会调查,2013年7月1日至2016年4月26日,谢竞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实际控制并使用其妻子“黎某裕”证券账户持有、买卖股票,作出交易决策并使用多台个人电脑及多台华安证券营业部电脑操作下单,上述交易盈利合计为27066.02元。

  不仅如此,在华安证券任职期间,谢竞还以证券从业人员身份,私下接受客户何某梅、张某华、谢某群委托,与账户所有人共同控制并操作“何某梅”、“张某华”、“谢某群”3个证券账户买卖证券,累计成交金额169516829.98元。对上述交易,谢竞获得交易佣金提成28979.58元,属违法所得。

  对于证监会的处罚,谢竞提出申辩意见,第一,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证据并认错,请求从轻或减轻处罚。第二,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并非自己主动,且没有对、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请求从轻或减轻处罚。第三,对其在从业期间违规使用妻子账户买卖股票问题,请求对盈利数据进行重新计算。

  对此,广东证监局认为,对谢竞的量罚已综合考虑了其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和配合调查的情节。且谢竞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经核实,违法所得计算无误。综上,广东证监局对谢竞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最终决定对谢竞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7066.02元,并处以54132.04元罚款;对谢竞证券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8979.58元,并处以150000元罚款。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6045.60元,并处以204132.04元的罚款。

  今年以来累计11名从业人员炒股被罚

  今年以来,证监会通报证券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买卖证券的案件数量明显增加。截至目前,已有10家券商的11名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被证监会通报。这些人当中,不乏利用近亲账户,有的不赚反亏,非法获利的,则多数受到了“没一罚三”的从重处罚。

  时任恒泰证券太原平阳路营业部经理李大伟,从业期间,操作“李某梅”、“陈某春”及“赵某松”账户交易股票累计金额为1.07亿元,账户合计亏损104.19万元。山西证监局决定对李大伟处以10万元罚款。

  时任中金公司高级投资经理陆茜,控制使用家庭成员“林某勤”证券账户进行,三年时间里,累计交易金额1.12亿,账户亏损(含账面)23.15万元。证监会责令陆茜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40万元罚款。

  时任民族证券机构销售部副总姚丽,控制使用家庭成员“姚某刚”、“姚某水”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累计成交金额5.13亿元,获利约30万元。证监会对姚丽作出“没一罚三”处罚,累计罚没120余万元,并对姚丽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时任(行情601099,)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杨泰华,实际控制并使用本人母亲“尹某芝”账户进行证券交易,累计成交金额6.18亿元,盈利1433.96万元。上海证监局对杨泰华作出“没一罚三”处罚,合计罚没5734万元。

  时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蒋政,在从业期间内,控制使用“李某均”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买入股票金额合计约4.7亿元,获利约5.3万元。证监会对蒋政作出“没一罚三”处罚,合计罚没16万元,并对蒋政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时任国联证券员工张锋,利用妻子账户获利9.4万,江苏证监局对其开出18.8万元罚单。

  时任国联证券员工徐斌武,利用妻子账户获利189.2万元,江苏证监局对其开出380万元罚单。

  时任(行情002500,)信息技术岗员工贾俊琪,利用“贾某兰”“高某琴”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累计成交金额9665万元,账户合计盈利34.30万元。山西证监局对其累计罚没68万余元。

  证券从业人员炒股屡禁不止

  在我国,向来有着对证券从业人员以及证券行业监管人员持有股票以及买卖股票的禁止。但仍有不少从业人员以身试法。

  一方面是证券从业人员炒股现象屡禁不止;另一方面,近年来关于证券从业人员能否直接入市的问题也一直是讨论热点。

  “现行法律确实禁止从业人员炒股,但我们不投资,怎么熟悉和了解市场,怎么指导客户投资?”很多都会有这样的疑问。“我们在程序设计时,对投资者的交易习惯无从了解,不知道怎么能做出更契合投资者的A开发。”也有信息技术人员这样反馈。还有的从业人员提出建议,认为应该设置红线与防火墙,规定哪些股票能炒,哪些不能炒。

  2015年4月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修订草案)曾提出,拟修法允许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这一度引起市场热议。不过,截止目前,证券法的修法进程尚未有新进展。在当前的法律法规框架下,证券从业人员还是得谨守规矩,切勿触碰炒股“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