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盘后,胜利精密公告称,公司已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31号)。至此,胜利精密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 公告显示,2015年9月9日,胜利精密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苏州市智诚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诚光学)73.31%股权、苏州富强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南京德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变更后,胜利精密持有智诚光学100%的股权。本次重大事项于2015年7月30日获得了证监会核准,于8月7日完成了股份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于9月1日完成本次新增股份的股份登记手续。至此,胜利精密将智诚光学纳入2015年合并会计报表。 2016年至2018年,智诚光学通过虚开主营产品销售发票、虚假销售, 未及时入账原材料等方式,虚増营业收入、虚减营业成本、虚增利润总额,导致 胜利精密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共虚增营业收入43,694.08万元、虚减营业成本22,347.8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65,408.44万元, 存在虚假记载。 2020年4月29日,胜利精密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更正前期会计差错及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并对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作出修订。 随着胜利精密涉嫌信披违规一案被调查完毕,据记者了解,如果证监会最终对胜利精密实施行政处罚的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7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8日收盘时持有,并在2020年4月29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本次索赔预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证监会认为,胜利精密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违反2005年《》相关规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拟决定对胜利精密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王汉仓和郭文杰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高玉根、乔奕、许永红和王成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此外,证监会还拟决定对王汉仓和郭文杰分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天眼查A显示,胜利精密是是一家精密模具及零部件制造商,主要产品有镁合金机壳、纳米转印笔记机壳、模内注塑铝后壳、TV背板、电镀双足底座、合金电镀底座等,主要应用于电视、笔记本电脑、移动通讯等领域。目前,公司有司法风险166条,经营风险136条。对于胜利精密的后续发展,本栏目也将持续保持关注。 更多维权个股详情请见:http://www.hongzhoukan.com/mjwq/index.ph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