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2-10-20
10月19日上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一名医生被杀、三名医生受伤案进行一审宣判,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被告人李梦南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68万余元(李梦南一方支付王浩父母338815.5元;王宇318304.54元,郑一宁24914.42元)。
法院对辩护人所提医院存在过错,应对被告李梦南从轻处罚的意见不予采纳。
10月19日,被告人李梦南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现场。当日上午,哈中院对该杀医案进行一审宣判。新华社发
案情 认为医生故意刁难杀人
哈中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梦南因对医生的治疗方案产生误解,遂产生杀人之念,持刀追砍医护人员,致使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生一死三伤。
3月23日9时许,李梦南与其祖父李禄到哈医大一院五号楼五楼风湿免疫科治疗李梦南所患强直性脊柱炎。因李梦南还患有继发性肺结核,故医生建议先治愈肺结核,再治疗强直性脊柱炎,李禄对此表示理解,但李梦南对治疗方案产生误解,认为医生故意刁难不给其看病,遂产生杀人之念。
当日16时许,李梦南在哈医大一院住院处附近购买了一把水果刀,来到该院风湿免疫科医生办公室,持刀刺该科实习医生被害人王浩(男,殁年28岁)颈部一刀,刺医生被害人王宇(男,32岁)头面部及左腕部数刀,刺实习医生被害人于惠铭(女,25岁)头部一刀,刺医生被害人郑一宁(女,30岁)面部一刀、右耳部一刀。
10月19日上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一名医生被杀、三名医生受伤案进行一审宣判,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被告人李梦南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68万余元(李梦南一方支付王浩父母338815.5元;王宇318304.54元,郑一宁24914.42元)。
法院对辩护人所提医院存在过错,应对被告李梦南从轻处罚的意见不予采纳。
10月19日,被告人李梦南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现场。当日上午,哈中院对该杀医案进行一审宣判。新华社发
案情 认为医生故意刁难杀人
哈中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梦南因对医生的治疗方案产生误解,遂产生杀人之念,持刀追砍医护人员,致使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生一死三伤。
3月23日9时许,李梦南与其祖父李禄到哈医大一院五号楼五楼风湿免疫科治疗李梦南所患强直性脊柱炎。因李梦南还患有继发性肺结核,故医生建议先治愈肺结核,再治疗强直性脊柱炎,李禄对此表示理解,但李梦南对治疗方案产生误解,认为医生故意刁难不给其看病,遂产生杀人之念。
当日16时许,李梦南在哈医大一院住院处附近购买了一把水果刀,来到该院风湿免疫科医生办公室,持刀刺该科实习医生被害人王浩(男,殁年28岁)颈部一刀,刺医生被害人王宇(男,32岁)头面部及左腕部数刀,刺实习医生被害人于惠铭(女,25岁)头部一刀,刺医生被害人郑一宁(女,30岁)面部一刀、右耳部一刀。
判决 未满十八周岁依法不适用死刑
案发后于惠铭报警,公安人员立即赶到案发现场,确认犯罪嫌疑人系李梦南。17时许,公安人员将作案后逃离现场、后与其祖父李禄又到哈医大一院门诊包扎治疗的李梦南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梦南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杀死一人,并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法院未认定李梦南自动投案,对辩护人所提李梦南系自动投案进而构成自首的意见不予支持。李梦南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不适用死刑,辩护人就此所提辩护意见成立。
■ 案情回放
●3月23日,17岁患者李梦南闯入哈医大附属第一医院风湿免疫科医生办公室,用水果刀刺伤三名医务人员,刺死一名实习医生。
●7月25日,哈医大杀医案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10月19日,哈中院宣布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梦南被判无期徒刑。
■ 家属回应
被害人王浩的父亲
“接受判决,对民事赔偿不满意”
从案发到现在,王浩父亲说,他时常因为思念儿子而难以控制情绪,直到昨日宣判,他才平静。
昨日,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王浩父亲称,他接受李梦南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结果,认为法律是公正的,并选择相信法律。“老天爷还是帮了王浩,没让我们死心。”王浩父亲说。
不过,他表示,在民事赔偿方面,判决李梦南一方支付王浩父母338815.5元的赔偿,他并不满意。他解释说,并非是对赔偿数额不满,而是案发后,虽然李梦南的家属一直在公开场合称要赔偿给王家,但始终没有实际行为。
“他们从没有主动联系过我们,没有说声抱歉,更没有赔钱。”王浩父亲说,案件已经结束,他和家人要返回内蒙古赤峰,好好生活。“我们告诉王浩,做父母的已经尽力了,希望他能在另一个世界安心。”
判决 未满十八周岁依法不适用死刑
案发后于惠铭报警,公安人员立即赶到案发现场,确认犯罪嫌疑人系李梦南。17时许,公安人员将作案后逃离现场、后与其祖父李禄又到哈医大一院门诊包扎治疗的李梦南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梦南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杀死一人,并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法院未认定李梦南自动投案,对辩护人所提李梦南系自动投案进而构成自首的意见不予支持。李梦南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不适用死刑,辩护人就此所提辩护意见成立。
■ 案情回放
●3月23日,17岁患者李梦南闯入哈医大附属第一医院风湿免疫科医生办公室,用水果刀刺伤三名医务人员,刺死一名实习医生。
●7月25日,哈医大杀医案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10月19日,哈中院宣布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梦南被判无期徒刑。
读研期间,他决定要去深造。有一次国际会议,王浩后来跟我讲,香港大学的一名教授听完他的报告非常欣赏他,随后谈到将来的打算,王浩觉得这个老师有想收他的意思。回去后,王浩就跟这个老师有邮件往来,后来,他才决定报考香港大学的博士研究生。
王浩的书法特别好,网上写的那幅字“师恩难忘”,当时我在场,他是写给老师准备作为毕业留念的。他唱歌也特别好,特别喜欢张学友的歌,他房间里的柜子上还贴着一张很大幅张学友演唱会的照片,张学友来哈尔滨时,他一个人还去看了张学友的演唱会。
喜欢钻研未攻克的技术
他这个人很纯粹,你有事找他,他就会帮,只要他能做到。他很不愿看到一些丑陋现象,他想的东西都很唯美。他跟我讲过,如果将来做一个大夫,绝对要做一个好大夫,绝对不会收患者一分钱,他很反感新闻报道里医生收红包,他觉得很侮辱大夫这个名称。
他在医院整个实习期间,对患者非常好,从来没有收过患者任何东西,他同学跟我说,他唯一收过的东西是患者的两片胃药。有一天值班,他突然胃病犯了,路过的患者给了他两片胃药,疼得实在不行了,吃了。
他想做一个风湿科医生。如果以后有机会,他也能带学生。作为大夫,他对那些没有攻克的,在临床上还不能应用的,他很想钻研,想去掌握一两项自己的技术。
■ 对话被告人
李梦南:没法挽回了,我对不起人
李梦南自小跟着爷爷奶奶长大,在他10个月时,父母离异,母亲远走他乡;在他3岁时,父亲因抢劫入狱,被判死缓,至今仍被关押在河北深州监狱。
2011年,在哈医大被确诊为强直性脊柱炎之后,爷爷李禄带着李梦南辗转各个医院治疗。
李禄说,得病后,李梦南的性情发生了变化,更孤僻,大多时间都靠在里屋的床上,一动也不动。平时,李梦南的手机在柜子上一放好几天,从不挪动,也没有任何声响,也从未主动和谁联系过。
案发后,3月30日,新京报记者在哈尔滨市南岗区看守所曾对李梦南进行采访。
新京报:3月23日那天,你和医生发生矛盾了吗?
李梦南:她(大夫郑一宁)接待时,态度挺好的。其他医生也很和蔼,没对我说什么,就是折腾。
新京报:什么让你觉得折腾?
李梦南:23号到哈医大,郑大夫说让我和爷爷先去胸科医院拍片子,看肺结核治好了没,好了才能打类克;拍完片回来,医生又让我们去胸科医院取病本;看完片子,医生又说不能打类克,让回去休息,继续治肺结核。
新京报:那你认识死去的王浩吗?
李梦南:不认识,他也不管治我,不是看病的。
新京报:那为什么要杀他?
李梦南:他当时就在门边上,离得挺近,进门第一个看到的就是他,我看他个儿挺高的,心里对他有点抵触。
新京报:他阻拦你了吗?
李梦南:进去后,他也没回过头,我就从背后扎过去,扎了他脖子,他倒在地上。后来,就看见郑一宁了,当时屋里挺乱的,七八个人,有人跑了,有人被我扎伤了。
新京报:现在事后,静下来了,你怎么想?
李梦南:挺后悔的,滥杀无辜,但杀人偿命,我等法律的制裁。从小到大,我都和我爷爷在一起,我姑姑叔叔管教我,怪我,我不听话,现在出了事儿,没法挽回了,我对不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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