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2-07-03
置社会聋哑、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强烈抗议于不顾,公然非法拍卖贵福利厂,使得这些弱势群体失去了最后的生活保障和依靠。法治社会,岂能容忍这种现象的发生!
7月2日,一个《拍卖公告》赫然出现在青岛的《半岛都市报》上,内容是:辽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拍卖青岛市贵和福利厂的唯一资产--位于青岛市市北区延安三路170号的房产及土地。
消息一出,立即引起了贵和福利厂众多残疾人的强烈愤慨反对。纷纷要求国家能够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制止辽宁营口市中院的违法行为。这种非法手段,已经使这些弱势群体失去了最后的生活保障。
据悉,青岛贵和福利厂是青岛市福利性企业,是由青岛防滑链条厂遗留的部分设备和房产为基础组建的,之所以由民政局组建正是因为组建该厂的目的是为了安置链条厂留下的300多职工和部分社会聋哑、残疾人。民政局最初的3万元投资款已返还民政局,贵和福利厂成立时的注册资金就是属集体所有的厂房、设备,经评估为86万元,而且该注册资金自始至终未做变更。故贵和福利厂的财产属于集体财产,用以保障现在近百人离退休职工的生活。
2010年11月12日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07)营执字第307-16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贵和福利厂位于青岛市市北区延安三路170的房产和土地。案件的起因是辽宁华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从银行购买了债权包)申请执行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一案中,营口市中级法院自行认定上述房产、土地是归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所有。
事实上,青岛贵和福利厂是独立法人,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为帮助政府扶持危困福利企业,才托管青岛贵和福利厂。青岛市经济委员会在批准青岛贵和福利厂转由澳柯玛集团总公司接管的批复里,明确规定了青岛贵和福利厂保留独立法人地位,以自身财产独立享受权利,独立承担债务。可见,青岛贵和福利厂的财产,不属于澳柯玛集团总公司。
为此,贵和福利厂立即提起了案外人执行异议纠纷诉讼,要求营口中院立即解除对贵和福利厂合法财产的查封。但该案一审中,营口中院荒唐的判定青岛贵和福利厂的房产、土地归澳柯玛集团总公司所有,但没有说出任何合法理由。非常随意地否定了贵和福利厂的法人地位和资格!贵和福利厂随即上诉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此案目前正在审理当中。
但营口中院在本案终审判决未下达的情况下非法推动执行程序,于2012年7月2日在《青岛半岛都市报》上刊登了拍卖上述房产和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营口中院公然违法执行案外人青岛贵和福利厂财产的行为是置国法于不顾。肯请我们的上级主管部门,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对其违法行为,予以纠正!”贵和福利厂的职工纷纷抗议道。
笔者认为,营口市中院之所以敢明目张胆违背法律程序,粗暴执法,这显然有地方保护的因素在作怪以及有不可告人的原因使之丧失理智! 为使法律得到维护,笔者呼吁国家相关部门制止营口中院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生存权,否则近百名职工当彻底失去经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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