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2-04-14
呼和浩特市环保局日前对市区各监测点位PM10、SO2、NO2三项指标变化情况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6项措施以保持市区空气质量稳定达标。
据了解,由于春季沙尘天气、采暖期等因素影响,个别监测点PM10、SO2等指标有时出现波动,为稳定市区空气质量,环保局要求各单位、各部门继续加强燃煤锅炉监管,直到采暖期结束;提前做好采暖期结束后锅炉拆并、限期治理及脱硫设施的前期准备工作,采暖结束后立即启动实施,并对锅炉房内外环境进行彻底清理整治;继续加强煤质管理,对煤质超标单位加大处罚力度,确保煤质达标;各区及支队继续加大拆迁工地、道路扬尘、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工作力度,确保实效;继续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把车辆年检尾气检测关,加快黄标车淘汰进度,保证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加强对城发热力、富泰热力、市委供暖所3家供暖企业的监管,确保其脱硫、除尘设施的正常运行,妥善处置煤场及产生的固废,防止造成二次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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