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2-04-10
2011年9月1日,建平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方案经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同济规划院徐克等专家评审参与其中建平县城市总体规划于1978年首次编制,实施过程中又分别于1989年、2000年、2004年、2007年进行了四次调整和修编。按照2007年修编的城市总体规划,确定规划区面积为303平方公里,到2020年末规划区人口达到25万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9.55平方公里。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县城承载力和发展活力得到大幅提升。为加快实现我县提出的“加快转型升级、构建中等城市、争创全国百强”的战略目标,推进中心城区建设,现行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区规模和城镇化发展水平已不能满足城市未来发展需求。因此,决定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重新修编。此次规划修编,主要是完成建平县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专题研究报告及相关配套规划的编制。
为做好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县政府成立了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加强对规划修编工作的领导。规划修编工作自启动以来,经过我县各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会同上海同济规划设计院的专家深入调查,取得了编制方案的大量资料,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为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使修编后的城市总体规划更加符合建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县政府分别于1月9日、4月1日和6月1日三次组织召开由规划修编单位有关专家、市规划局、县四大班子领导和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的城市总体规划方案征求意见会,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上海同济规划设计院专家徐克等根据所征求到的意见,对规划方案内容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和补充,形成了建平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方案。8月19日,由省住建厅组成的省专家组对建平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方案进行了专家评审,认为由上海同济规划设计院所编制的建平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方案现状资料丰富,规划方案比较合理,基本满足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原则通过,建议进一步修改后履行报批程序。
修编完成的建平县城市总体规划,具有科学性、超前性、先进性的特点,体现了以人为本、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思想。突出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我县城镇建设和发展提供了重要依据。规划报批实施后,将成为我县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对于加快实现“加快转型升级、构建中等城市、争创全国百强”目标,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城镇化进程,实现建平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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