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2-04-08
近日,包头市出台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实施大气污染、水污染减排和机动车尾气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四大工程。
十二五期间,包头市将取消燃煤电厂脱硫设施烟气旁路,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要进行更新改造或淘汰,对15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实施脱硝改造;对钢铁烧结机、球团设备及石油石化催化裂化装置实施烟气脱硫改造;对现役新型干法水泥窑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对熟料生产规模在2000吨/日以上的生产线实施脱硫改造;对20吨以上燃煤锅炉实施烟气脱硫、脱硝治理,脱硫效率达到70%以上,脱硝效率达到30%以上。
该市还将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要达到90%。改造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增加脱氮除磷能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50%,再生水回用率达到60%。同时强化垃圾渗滤液治理,实现达标排放。不断加大造纸、化工、食品、饮料等重点企业工艺技术改造和废水治理力度,单位产品排放强度下降50%。
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逐步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不准上路行驶。加快提升车用燃油品质,积极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的比例达到50%以上,鼓励污染物统一收集、集中处理。重点抓好纳入减排核算的猪、奶牛、肉牛、蛋鸡和肉鸡5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鼓励发展户用沼气和大中型沼气。
网友 | 评论 | 评论时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