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2-01-20
按照上级要求,1月13~17日,玉泉区工商分局抽调精干执法人员围绕辖区范围内大型流通领域商品市场、各种规模的食品超市、土产门市部和烟花爆竹集中销售网点,以地毯式的方法开展烟花爆竹和名烟名酒等重要商品市场专项检查活动。
在开展的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活动中,执法人员逐户严格审查经营主体资格,凡无行政许可的经营主体,一律取消进场入市经营资格,把无证(照)经营行为的发生率降低为零;严厉查处打击无厂名、厂址、无产品合格证和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流入市场,把三无烟花爆竹和禁销烟花爆竹彻底清除出市场;严查超范围经营行为,即:在销售烟花爆竹场所不许可兼销其它类商品,严格维护专营市场周边秩序。截至1月15日,共排查烟花爆竹经营主体20余户,未发现违规不法经营行为和三无产品入市上架销售。另外,执法人员在检查名烟名酒市场时,主动与商品厂家联系,获取商品真假鉴定识别技术支持,采取真假商品比对、商品进货名录与进销货台账对照查验等方法,对市场上销售的中华牌香烟、茅台酒、五粮液酒等国家多种名录名牌烟酒进行仔细检查,截至目前,玉泉区工商分局已经有效组织所属5个工商所、3个执法队对辖区内维多利新天地店等4个大型食品市场及百余家上规模的食品超市进行了重点检查,有效遏制假冒名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诈销售者的违法经营行为的发生,全力净化食用类名牌商品市场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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