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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保险 得不偿失

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1-11-22  

  有的朋友总希望在发生问题之后获得更多赔付,往往会觉得多保几份相同类别的险种就能达到目的,其实这是行不通的。今天跟大家分享一个重复投保的案例,希望大家能够避免此种行为,不给自己带来额外的损失。
    徐先生在某家保险公司投了家庭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为2万元,此保单中包括盗抢险在内。其爱人朱女士的单位也为每位职员投保了保险金额为2万元的家庭财产保险,其保单中也涵盖盗抢险。在保险期内徐先生带着家外出旅游,回来后发现家中被盗,造成3万元损失,事故发生后,朱女士才注意到公司也为自己投了家庭财产保险,于是徐先生同朱女士决定分别向他们投保的两家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两家公司经调查后,按每家1.5万元的比例对其进行赔偿,徐先生不服,向法院申诉道:自家交了两份保险钱,应该两个保险公司各赔偿3万元。法院一审判决下达,两家保险公司按1:1的比例,各向徐先生及朱女士家赔偿保险金额1.5万元。
    《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像徐先生家的这种情况可能有一些朋友也遇到过。这里建议大家要理清已交的保险种类,也就是说,大家需要清楚了解是否上过这种险、对其它家庭成员个人/单位所上的险种也要了解清楚,不要出现重复投保的情况,以免得不偿失。此外,选择一家有诚信的、着实为大家着想的大公司上保险,也是很有必要的。
    例如,人保财险的网上直销,购买方便、理赔快速,服务的口碑也很好,一条龙“管家式”服务有专门负责定损及理赔的人员为客户服务,不明了的问题也有在线咨询专家为大家解答。网上直销也经常会有一些活动,如投家财险年保费200元就可获得搬家损失险,车险网上报价就有机会获得100元油卡等等。
    总之,不管通过什么渠道上保险,心中一定要有一盏明灯,不要认为多投几份保险就能多获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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