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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帝豪"消费养老"率先垂范"企业公民"责任

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1-09-26  

  新闻背景

  1982年,联合国老龄问题世界大会的文件规定:60岁及60岁以上的人为老年人。而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10%以上,即可算作开始进入老龄型国家。

  我国自1999年起进入老龄型国家。其老龄化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80--1999),由成年型向老年型过渡;第二阶段(2000--2025),向高龄化发展;第三阶段(2026--2050),进入老龄化高峰期。其老龄化的特征为:1、老年人口基数大;2、人口老龄化的速度比较快;3、老龄化地区差异大;4、人口老龄化超前于经济发展;5、人口高龄化显著。

  与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并存的社会问题是: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独生子女政策带来的家庭规模缩小的问题;劳动力流动的速度加快;人口的长寿等等……使得我国的养老问题面临诸多内容和挑战。

  养老不仅是“住在家里养老”

  一般而言,养老涉及三个方面:经济供养、生活照顾和精神慰藉。首先从经济供养上来看,城市老年人中78.89%有退休金,农村也开始推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因此,多数老年人在经济供养上是有一定保障的。但是,老人的养老并不仅仅是生存,关键是生活的料理(包括购物、家务料理、理发、洗澡、保健与营养,康复与治疗等等)、关爱(包括谈心、读书看报、娱乐)和亲情的抚慰。而在生活的料理、关爱和亲情的抚慰这两方面,青年夫妻普遍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由此而产生的城市“空巢老人”和农村“留守老人”现象不断漫延、家庭数量也不断增加。

  自上世纪90年代起,我国民办养老院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涌现。然而,风景优美、设施豪华的养老院并没有吸引大多数老年人的子女选择它们。其根本原因是这些养老院的服务质量难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更别说为老年人提供人性化的娱乐、保健、康复和情感的慰藉了。养老院频发的老人离奇死亡的案例更是令家属心痛。也不得不令我们对养老问题进行反思。

  “人人老了都要去养老院”,这话听上去是那么回事,但专家告诉我们,这其实是一种误导。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已经证明,90%有自理能力的老人更愿意居家养老(美国有95.5%,日本占98%,英国96.3%,马来西亚84%的老人选择了居家养老),这也是中国大多数老人的心愿。另据调查,养老院的老年人群生活自理能力低下,慢性病发病率高,部分老人存在不同程度的心情忧郁。他们中多发易发高血压、骨关节病、心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病。有37.25%自述感到心情忧郁;45.2%的高龄老人感到孤独和寂寞;36.78%的老年人认为没有述说心事的对象……

  事实上,老人生活在自己家里和自己熟悉的社区环境里,生活照顾大部分通过社区服务获得,既不会给下一代增加经济负担和贴身照顾的双重负担,又不缺少家庭亲情的慰藉。只有家庭是建立在婚姻关系和血缘基础上的群体,居家养老使老年人不离开家、不脱离社会。所以,在社区服务支持下的居家养老模式堪称是一种理想的养老模式。一些学者主张应大力发展支持社区服务型的居家养老模式。

  社区助老、养老服务体系

  以“孝文化”为伦理基础的居家养老是我国目前主要的养老模式。大力发展我国的居家养老模式,即住在家里,通过完善社区服务,来帮助老年人幸福安度晚年的方式在我国起码已经具备了人们从伦理观念上来认同这一模式的社会基础。更何况,即使是高福利性的国家,也没有依赖政府解决养老问题的成功案例可供借鉴。反倒是多渠道探索养老模式、鼓励民间存在合理的养老模式能够为政府切实地分忧。

  有自理能力的老年人需要的不仅是购物、娱乐、家务料理、保健、营养、康复,还有情感的慰藉。那么,社区助老服务体系应该如何建设才合理?

  城市老年人一年中经常在住地附近活动的占50.1%;在家门口活动的占67.9%;经常在市内活动的占15.6%;经常离开本地,去外地活动的仅占1.4%。这就说明大多数老年人的日常活动范围是在自己所居住的社区以及附近。社区可以说是老人生活的“第二空间”。也就是说,社区是老年人获得安全保障的基点。老人一旦远离了他熟悉的生活环境,到离开家很远的养老院去生活,会很快陷入孤独、绝望,死亡率反而升高。

  从这个角度讲,如果能将养老院、康复中心建在社区附近,在生活能够自理、没有重大疾病困扰的情况下,老人们的衣食住行、保健医疗都能就近解决。

  现阶段,我们应该重视的是建立专业的养老人力资源管理体制,为社会化养老和社区养老提供专业人才。系统地说,围绕助老、养老的产业建立多个专业,如医学院应建立老年病医学专业,需要4年的医学专业加上2年专业的老年病知识再加1到2年的临床经验的学习,用8年时间培养出老年病专业医生;护理专业也应分多种等级,培养4年制本科到2年制护士助理等一套完整的模式;此外,营养师、治疗师、康复师等等,这些都是目前国内稀缺的高级专业人才。类似的高级专业人才在一些发达国家炙手可热的程度丝毫不亚于我国的“公务员”热。

  总之,老年照护服务有着广大的市场,可以解决大量的医学院学生的就业,而目前国内医学院却没有开设相关的专业。中国的养老服务业从业者基本是农民工,由于短期培训内容和方式落后,他们基本还是以传统的方式在照顾老人,所以,养老服务业的口碑一直不好。我国的养老服务业迫切需要专业的、高品质的服务。未来,这些专业人才将取代那些农民工从业者,为我国的老年人提供专业的、高品质的服务。专业人才的充实也将逐步带动整个养老产业的蓬勃发展。到那个时候,我国涌现的“公务员”热可能会向“助老公务员”分流。

  养老不能全靠政府

  前几年的一次国际论坛上,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龙永图曾说过:“西方的经验证明,养老不能全靠政府。政府大包大揽,最终会使国家社会保障濒临破产”。他的这番言论立刻遭到网民“炮轰”,专家们则众说纷纭、褒贬不一。但仔细寻味,你会发现“话糙理不糙”。事实证明,不管在哪一个发达国家,基本养老金的大头都是由个人账户基金来解决。比如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一个人一辈子形成的积蓄是老年赖以生存的主要资源,占到养老消费的75%以上,而国家的养老安排所提供的资源只占25%左右。

  正如有学者指出的,未来的养老保障,既不是家庭全部包办,也不是国家的完全保障,而应该以个人为责任主体的,在国家帮助下实施的,社会化的保障模式,“必须通过建立终身养老计划和多渠道养老资源组合”。

  我国现有的养老方式无外乎这几种: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含养老院、老年公寓)、托老所。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也在尝试社区养老和以房养老的养老模式。

  社区养老前面已经做过介绍了,接下来,我们来谈谈以房养老。这一流行欧美的养老模式已于2007年10月在我国推出。我国首个主营“以房养老”的保险公司“幸福人寿”也已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正式挂牌营业。“以房养老”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这种模式专门针对有产权房的老年人。老人可以将自己的房屋产权抵押给专门运营这项业务的机构,按月从该机构领取现金养老。老人身故后,由该机构收回房屋进行销售、出租或拍卖。这相当于专业机构通过分期付款的形式,收买投保人的房屋产权,类似于将银行的住房抵押贷款“反过来做”,只是介入者不是银行而是保险公司而已。投保人既能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又能将房产提前变现用于养老。这一险种的推出,显然能够真正实现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的模式在欧美已运作多年且相当成熟,在我国却直到2003年才有人提出。这项业务的面世一直困难重重。银行和保险机构一直对这种模式感兴趣,但由于担心风险,均止步于研究层面。此后,国内一家房地产项目推出过类似性质的“以房换养”概念,但也几乎无人问津。

  事实上,在我国一些拥有房产的老人中,不少人“家产万贯”(住房价值高),手头可支配的月收入往往很少。如果消费者能够突破消费和继承(房产)方面的观念,“以房养老”模式的高收益率无疑将使这部分有房产的老人晚年养老生活质量高出许多。

  举个例子说明:张先生,62岁,住房面积196平方米,房屋八成新,位置优越。经评估房屋现价145万元。按我国男性人均寿命69.63岁计算,加上地区差异,投保人的寿命计算基数为10年。10年后房屋折损26万元,房屋与土地增值预计26万元,两者抵消。保险公司扣除预支贴现利息25%(按年息6%计算),按75%计算给付额为108.75万元。将预期给付额分摊到投保人的预期寿命中去,张先生每月可以得到近1万元。

  “以房养老”并非我国首创,只不过是引进国外的先进经验。即使这样,也曾经引起社会上不少人好奇、观望、猜疑。无独有偶,一种全新的养老模式也在试图颠覆人们的传统消费和养老观念。

  积极践行“消费养老”模式

  “消费养老”模式的理论基础来自新经济学领域的“消费资本论”。其核心思想是将消费者视为企业利润的原动力。也就是,将消费者的消费行为视作对企业的投资,从而,与消费者共享企业利润。

  消费者在不增加消费负担的情况下,将自己在“消费养老”计划实施平台——“我爱我买”购物平台上购物所产生的点滴、分散的积分交由专业的金融理财机构去打理,从而获得保值增值。消费者在消费之余(这个消费成本低于传统大卖场5%—10%左右),还能得到一笔额外的“投资回报”,这就使得消费者与“我爱我买”购物平台形成了一种自愿结盟的关系。消费者将被真正视为“上帝”,参与企业的商品、服务以及消费积分保值增值的业务监督。企业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忠诚度,更加重视食品安全、商品质量、服务品质,以及消费积分保值增值业务的合法、公开、透明。这就使消费者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从长期“矛盾对立”变成了“互为股东、互相信赖和支持”的关系,这不仅使双方关系缓和,更是一种冲破传统体制的颠覆。

  为了在现行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寻求创新,“消费养老”模式的创始人——上海家帝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曹建华先生果敢决策,进行了一系列有助于推行“消费养老”的积极探索。使得低调运行了若干年之后的“消费养老”浮出海面。

  2010年11月,委托国家相关部门、高校学者成立“消费养老”课题研究专家组,对“消费养老”模式的积极践行提出指导意见。

  2011年1月,“消费养老”课题报告获得专家评审组的一致通过。专家们认为该模式具有重大推广应用价值。

  2011年8月,上海家帝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约。首批参加“消费养老”计划的7965位消费者的260万元人民币“消费资本金”(消费返利积分兑换人民币所得)由“泰康”托管。其中2326177.14元来自于“我爱我买”购物平台“消费养老”积分账户,其余金额为“家帝豪”按其每年12%的利息的回馈。

  2011年9月,上海家帝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国务院新闻办下辖的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签约,设立“中华消费养老基金”。该基金将用于“消费养老”项目建设管理,比如为社区助(养)老服务体系输送专业人才;建设养老院;举办慈善活动等等。

  足见“消费养老”模式的探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其实施步骤也在有条不紊地展开。创始人曹建华先生的愿望就是能够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下,充分实践用“消费返利资本金”来参加社区助(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让参加“消费养老”的人们优先体会到什么是高品质的“居家养老”,见证“消费返利”积沙成塔的魅力。

  举例说明,消费者在“我爱我买”电子商务平台(www.525m.com)上购买任何商品,所产生的积分均可在消费者自愿的情况下划拨到参加“消费养老”计划的专用账户(目前是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账户)中去。例如:30岁的王女士每年的积分达到48000分(相当于购买超天美容宝口服液12盒,共2160元人民币),则可获得480元人民币积分返利。这笔资金与同样点滴、分散的积分返利共同进行保值增值运作,按照10年内回馈20%的复利率、10年以后回馈12%的复利率计算,25年后,也就是王女士55岁时,她的账户资金将有101883.43元之多。如果此时,王女士申请领取退休金,按照年12%的提取比例,她可以每年提取12226元,相当于每月提取1018元养老金。这是仅仅以30岁的消费者每月购买一款单品计算,如果从婴儿时期就开始积累呢?实际上,一个普通家庭一年内对日常用品的开销也要达到3万元以上。如此算来,消费越多的家庭,这笔额外的消费返利资金也会越高。能够实实在在帮助普通家庭缓解各阶段的经济压力,如教育、住房、就业、医疗、养老。

  率先垂范“企业公民”责任

  “消费养老”被诸多专家学者赞誉为有可能成为“我国养老保障第四支柱”。其运行成效则取决于供应商、理财商等其他“消费养老”实施主体的鼎力支持。因此,这项具有重大推广意义的创新计划又是摆在广大企业家面前的全新考题—企业应该如何履行“企业公民”责任?

  美国波士顿学院给出的“企业公民”定义是:“企业公民是指一个公司将社会基本价值与日常商业实践、运作和政策相整合的行为方式。一个企业公民认为公司的成功与社会的健康和福利密切相关,因此,它会全面考虑公司对所有利益相关人的影响,包括雇员、客户、社区、供应商和自然环境。”

  虽然企业是以赢利为目的的生产经营组织,企业短期的繁荣可以通过许多方式获得,但是企业持续增长的力量却只能从人类几千年来的价值公理中追寻。我国加入WTO后,很多企业都在寻找自己的竞争优势,却忽视了自身遵守应有的社会公德和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大败局》一书的作者曾尖锐地指出:“如果用一句话来描述中国市场环境的现状,那就是对秩序的集体破坏以及秩序对破坏者的报复。在过去的十来年里,我们的身边出现了太多的明星企业,他们一方面以一种百无禁忌的勇气创造和放大了市场需求,成就了一个个充满激情的创业神话,而同时,他们的百无禁忌也极大地破坏了市场的道德规则,使现今的中国市场仍是一个流淌着无限商机却始终缺乏秩序感与道德感的竞技场。”

  中国企业在资本积累过程中所出现的社会问题很多,比较典型的如伪劣奶粉事件、苏丹红事件、滥用公益活动进行欺诈等,其道德的沦丧、良知的泯灭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和忧虑。当经济利益与社会责任发生冲撞时,一些企业往往片面地追求眼前的经济利益,而忽视和故意逃避自己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如果大家连起码的道德和法治都不讲了,和谐社会又从何谈起呢?

  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在新的环境下,企业必须面对社会责任的问题,以公德、诚信为基因,重新打造企业的价值观,使之成为合格的企业公民,才能取信于人心,立足于社会。

  可以说,今天的中国“不差钱”,差的是企业家们集体参与并履行“企业公民”责任的意识。

  “消费养老”的创始人曹建华先生今年50多岁。90年代初期,中国第一个驰名商标“霞飞”就是他的杰作。随后,他又创造了 “奥利斯”、“超天”等国内知名品牌。30多年从商经历,总结起来居然只有一句话:“舍得,舍得,大舍大得,小舍小得。”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时至今日,仍然有许多企业陷在“疯狂打折”、“总裁让利”、“0利润”的价格压榨战中“毁”人不倦,却鲜有企业家愿意像曹建华先生一样,将原本可以持续稳定获利的自有品牌的利润拿出来,回馈给参加“消费养老”的消费者。

  曹建华先生常常感慨中国的民族品牌为什么总是不能发扬光大,而是总是被收购。达能收购乐百氏、高露洁收购三笑、 SEB收购苏泊尔、欧莱雅收购小护士、强生收购大宝、高盛收购双汇、壳牌收购统一润滑油,国际私募股权基金PAG接手好孩子集团67.4%的股权……鉴于此,曹建华也更愿意与更多的企业家们共同分享、探讨、践行“消费养老”计划。他呼吁中国的企业家们重新思考和定位作为一个合格的“企业公民”的角色。

  如果说一个合格的“企业公民”需要有三种人格:负责任的人,有影响力的人和乐于帮助别人的人,而曹建华则一直在以他的实际行动试图帮助更多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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