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信息港 日期:2011-07-17
今年第一季度,包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对16大类307个批次的食品进行抽样检测。5月份,检测结果在当地报纸上公示,5家生产经销单位的9种食品上了不合格产品名单。这几家单位不仅要受到相应处罚,更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对食品检测结果进行公示制度,包头已经实施了4年。
最近3年,包头市每年拿出100万元用于食品安全监管,其中60万元用于食品安全检测。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相关部门按季度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的食品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结果在当地报纸上公布。公示名单上,毫不客气地列出不合格产品名单。对不合格食品,监管部门及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采取下架封存、收缴销毁、溯源清查、驻场整改、巡查监督和行政处罚等措施整治。对整治仍不合格的企业责令停业,对上一季度发现的问题食品,下季度还要进行二次或三次跟踪检测,并及时公布整改结果。
“每次抽检结果公布后,社会反响都很强烈。上了不合格名单的食品经营单位非常积极地开展自查整改。”包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铁英向记者介绍,“包头市将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纳入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中,去年为4家大型集贸市场购置了食品安全检测设备,进一步提升了蔬菜、畜禽等消费品的检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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